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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机购置补贴将实现“阳光操作”

陕西日报记者 吴莎莎 2013年02月19日

  ●首次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一卡(折)通”

  ●县级政府成为落实补贴政策责任主体

  ●省财政安排500万元进行专项补贴

  2月18日,记者从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从2013年起,将对已执行9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流程进行改革,今年首次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一卡(折)通”发放程序。通过严格规范购机申报、全价购机、申请补贴、核实公示、资金兑付等流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全面实现“阳光操作”。

  为此,陕西省农机局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变“差价购机、市级结算、直补企业”为“限定品种,指标控制,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的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推行。

  新方案规定,县(区)级人民政府将成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切实担负起把总关、负总责。农业、农机、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明确要求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合理确定补贴机具种类,在补贴机具的选择上,既要加强政府引导,又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尊重农民的购机自主权,让农民从补贴目录中自由挑选,自主决定。

  今年,陕西省财政还将安排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费500万元,市、县两级则分别按照机补资金总额1%的比例落实机补专项经费,列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以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农机管理局局长何存贵表示,“一卡到户”能够进一步保障资金安全,切断了农机企业和基层农机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链条,**大限度保护购机者利益。资金结算环节下放到县,拉近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距离,同时减轻农机企业垫资压力,为机具降价创造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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