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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3年工作要点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3年01月18日

  1月15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3年工作要点》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农机化2013全年工作思路、重点和目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农机化“十二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对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制定了2013年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2013年工作目标是,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59%;水稻机械化种植、玉米机收水平分别达到33%和45%,同比分别提高3个和5个百分点;油菜、甘蔗、棉花等大宗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有突破性进展,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作业组织化程度、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装备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

  《要点》确定2013年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主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着力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着力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着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技术,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壮大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继续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农机化管理司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2013年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和思路,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弘扬优良作风,心无旁骛抓落实、如履薄冰尽职责、创先争优求绩效,切实落实农机化好政策、维护农机化系统好形象、巩固农机化发展好形势,继续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农机化“十二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对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业部1号文件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制定2013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

  一、目标思路

  做好2013年农机化工作,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力争农机化发展好中求快、又好又快。

  主要目标是,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59%;水稻机械化种植、玉米机收水平分别达到33%和45%,同比分别提高3个和5个百分点;油菜、甘蔗、棉花等大宗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有突破性进展,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作业组织化程度、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装备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

  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主线,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着力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着力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着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技术,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壮大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继续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规范实施,认真落实农机化发展政策。

  1.完善农机化扶持政策体系。指导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争取稳定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争取将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还田等关键环节作业补贴纳入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贴支持范围,稳定投入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农机保险补贴试点工作。督导各地落实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推进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的实行,鼓励对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检验、培训考试等费用给予补贴。

  2.高效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尽早印发年度实施指导意见,确保春耕前启动补贴实施。研究完善补贴实施操作办法,倡导地方开展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创新试点。加强补贴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补贴实施监督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地完善廉政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在关键时段开展较大范围的督导检查,严惩违规违纪行为。继续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

  3.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扎实开展林果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工作,为全面评价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针对薄弱环节争取扶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化项目引导开展装备结构布局调整工作。整合现有资金项目,继续推进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辐射带动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布局优化。

  4.做好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结合新时期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工作需要,组织编制相关建设规划,为争取投资支持创造条件。协调落实保护性耕作工程年度投资,对前期启动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农机直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二)突出引导扶持,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5.有力有序有效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精心组织春耕、“三夏”、“双抢”、“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强化跨区作业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推动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有序进行。大力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努力扩大作业面积,提高作业质量。及时组织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改种补种、统防统治等农机抗灾作业,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开展农机化生产信息采集与服务系统建设研究,完善全国农机化生产信息统计制度和考评办法,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6.提高粮油作物薄弱环节生产机械化水平。抓好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和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先行县建设,制定考评标准,推动各地开展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发挥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作用,完善重点地区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模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地方争取相关项目支持,重点加快提高双季稻地区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引导玉米标准化种植,鼓励开展玉米跨区机收,重点加快东北、华北及黄淮海地区玉米机收技术推广。总结完善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重点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播种和收获机械化步伐。

  7.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对当前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的思路目标和任务措施。争取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企社共建”。推出1000个左右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组织开展理事长培训,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三)突出技术集成,加快应用农机化先进技术。

  8.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和农机农艺融合。以加快农机、农艺、信息等技术的集成组装为重点,争取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条件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农机化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力争粮棉油糖关键装备技术有新的突破。完善农机农艺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实施已发布的玉米、甘蔗、棉花、油菜、马铃薯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水稻等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总结经验,优化技术路线。

  9.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制定推广机构建设规范,争取中央“一衔接、两覆盖”政策支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稳定强化机构队伍,改善保障条件。研究发布农机化主推技术。扩大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应用面积,力争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2000万亩以上。积极推动设施农业加快发展。

  10.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举办农机化技术示范培训班,指导地方加大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农机能手和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度。开展农机化实用技术培训需求研究,提出推进培训工作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力度,推进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基地规范化建设。

  (四)突出标准执行,全面开展农机化质量管理。

  11.强化农机化质量督导。以农机作业质量评价、安全使用规程等为重点,加快农机化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加强农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继续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以补贴机具为重点,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质量调查、重点检查和质量保障督导,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12.加强农机试验鉴定管理。开展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选型大纲的制修订工作。继续组织全国农机推广鉴定工作监督检查,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鉴定工作规范化。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目录》制定工作的意见。

  13.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依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各地规范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组织各地公布全国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名录,推动农机维修网点布局优化。

  (五)突出源头管控,依法强化农机安全监理。

  14.完善农机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指导地方落实法规规定和配套规章制度。加快制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规范农机报废、回收、拆解等工作。印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深入宣贯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行为。

  15.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切实加强农机事故处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督导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农机事故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启动建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拖拉机登记信息库,有效制止违规发放牌证现象。对各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进行考核通报。

  16.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创建效果的考核,推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示范窗口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继续加强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双周五学习、农机化讲坛等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在全司形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良好风气。

  (二)强化开拓创新。以农机购置补贴高效规范实施、新型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农机安全管理强化等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及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密切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形成攻坚克难、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绩效管理,将重大目标任务分解到司内各处及各省区市,明确进度和要求,强化督促落实、过程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逐条逐项研究贯彻落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提供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强化作风建设。部署开展农机化关键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农机化统计和发展形势分析,坚持司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提高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同基层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增强实效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聚精会神谋大事、抓落实。

  (五)强化反腐倡廉。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蓬勃朝气。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廉政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制约之下,确保干部廉洁从政。

  (六)强化新闻宣传。将新闻宣传作为推动农机化政策法规落实的重要途径、推动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争取社会理解支持的重要渠道,树立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着力正面宣传,强化主动引导,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为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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