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1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通知
吉农机字[2011] 4号
各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有关农机产品经销企业:
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要求,2011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仍采取由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自主选择确定,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办法。为做好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拟确定为2011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企业,必须是2010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省境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仍有效续存的农机产品经销企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销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进货检查验收能力和保管养护条件,配套具有农业机械营销职业资格的人员,并负责供应与所销售产品型号相一致的零配件。
(四)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和必备的售后服务车辆及配件供应保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能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同时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备的机具库房和停放场。
(五)经销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以上的经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六)经销企业名称与2011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生产企业名称相同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不得申报。
二、经销商的选定
(一)生产企业按照资质条件的要求,自主选择确定20家以内的补贴产品经销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信息表》(附件1)、《2011年吉林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申报表》(附件2),于2011年1月31日前邮寄至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同时要在网上填写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填写方式为:登录《数据表网络版》(61.138.188.208/f),点击“新加企业”,详细填写有关信息。附件1和附件2也可通过该系统打印生成。
(二)生产企业请于2011年2月15日之后,登录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网址:www.jlnj.gov.cn),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吉林省)》中对其所选定的经销商进行网上确定。网上确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逾期未在网上进行确定操作的生产企业责任自负。
(三)拟被生产企业确定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企业,详细填写《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信息表》(附件3),并附:经销企业营业执照、地税和国税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的彩色复印件,胶订成册,每页需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请务于2011年1月31日前邮寄至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以收件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四)经销商的网上注册。拟被生产企业确定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经销企业,请于2011年2月15日后登陆吉林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www.jlnj.gov.cn),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吉林省)》的登录界面中进行网上注册,待生产企业选择确定。经销商的网上注册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0日,逾期未注册的经销企业责任自负。
三、经销商的公布
省农机主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合格的经销商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要求
各生产企业及其确定的经销商必须严格执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和全程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有关政策。各生产企业要加强对其选定经销商的管理,在农机购置补贴和示范区建设操作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价格欺诈以及售后服务等问题,生产企业负有直接或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生产企业进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资格,取消其授权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
邮寄单位: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联系人:孔祥秋
电话:0431-88915028,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企业信息表
2、2011年吉林省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申报表
3、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信息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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