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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产品补贴额确定事宜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1年01月11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0]53号)和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事宜的公告》(农机产[2010]198号)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制定原则

  (一)2011年度农机购置产品补贴继续实行同品种、同规格、同档次全区范围内统一定额补贴。

  (二)进入《201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产品,2011年度不再重新申报登记;补贴额在2010年实行中无异议的,2011年继续沿用执行。

  (三)属于非通用产品,已入选国家、内蒙古两级支持推广目录(包括各年度调整)的新增产品,需申请登记,补贴额按2010年同品种、同规格、同档次进行归档确定。

  (四)属于全国通用类产品,且已入选内蒙古支持推广目录的新增产品,但未申报农业部通用类(附件2)补贴产品目录的,需自愿向我区提出申请并登记;补贴额按农业部2011年同品种、同规格、同档次产品确定。

  二、申请登记产品的条件和范围

  (一)必须符合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以农业部年度实施指导意见为准)(见附件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进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第1134号公告),及2010年度调整(第1324号公告)和2011年度调整公示的产品目录;

  2、进入《2010—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0年3月1日公告)及2011年度调整公示的产品目录;

  (二)凡国家、内蒙古两级支持推广目录年度调整取消或变更产品,《补贴目录》做相应处理。

  (三)根据2010年补贴情况,2011年卷帘机只补贴主机,请已入选2010年补贴目录及今年新申报的卷帘机生产企业重新申报,按“主机”配置填写附表封皮、附表1、2、4和6,并在附表2的“备注”栏注明“2010年已入选”字样。

  (四)已入选《2010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基本配置参数有重大变更的,请填写附表封皮、附表1和5。但不受理因参数变更、价格提高而带来的补贴额调整申请。

  (五)为保证补贴产品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全国通用类产品和2010年已入选我区补贴目录非通用类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单独填报附表4,发送电子版到nmnjwz@126.com,不需报原件。发送“主题”必须以“企业名称”后加括号注明“服务及配件网点”,邮箱有自动回复表示发送成功。否则将取消在内蒙古地区的补贴资格。

  三、提供相关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封皮、附表1);

  (二)“非通用”、“卷帘机主机”或“通用类”申请表(见附表2、3);

  (三)内蒙古地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名单(见附表4);

  (四)已入选2010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产品配置参数变更申请表(见附表5);

  (五)反映产品主要特征的照片(附表6)以及产品说明书。

  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一式一份左侧装订报送,不得用塑料皮或铁夹等散乱装订。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登记日期:2011年1月12日—2011年1月18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请供货企业做好相互转告工作。

  (二)登记表格请从本函附件下载,格式一律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按说明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三)申请登记的“非通用类”、“卷帘机”、“通用类”产品需分别填报、装订登记表,经核实无疑,加盖总公司公章以快递报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同时分别发送电子版到nmbt2010xx@126.com发送“主题”必须以“企业名称”后加括号注明“非通用类”、“卷帘机”或“通用类”,否则不予受理。发送后邮箱有自动回复表示发送成功。

  (四)凡报送材料有误,需要修改的,请电话沟通,以传真申请修改,电子邮件不接受二次以上申报。

  (五)2011年度农机补贴产品的补贴额确定工作结束后,将在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公示,望企业及时查询、核实,预期不核实,之后不予受理。

  另外,2011年3月26日-28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行业协会与呼和浩特市艾克思博会展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展览会”,请有关生产企业自愿参加。

  2011年度经销商注册、生产企业指定经销商、产品授权代理及销售范围的工作,本项工作结束后开始,请企业关注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有关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收件单位: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

  邮编:010010

  收件人:王佐  赵维宇

  联系电话:0471—4303826,传真:0471-4300269

  附表1:内蒙古补贴目录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表2:内蒙古2011年度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申请表

  附表3:2011年度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内蒙古支持目录新增产品申请表

  附表4:内蒙古地区售后维修服务网点名单

  附表5:已入选2010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产品配置参数变更申请表

  附表6:2011年度内蒙古补贴产品目录产品照片粘贴表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度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初定范围

  附件2:2011年全国通用类机具种类初定范围

  附件3:填表说明

  附件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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