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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不是“唐僧肉”

经济日报 刘慧 2021年12月27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提升了我国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要杜绝农机购置骗补、套补行为,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必须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同时,各地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充分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近,黑龙江省有关负责人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介绍,2019年、2020年,该省销售的部分农机具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存在虚开发票骗取中央补贴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此他们调整了2019年、2020年享受补贴标准,被收缴部分补贴资金由农机产销企业承担。此举对净化黑龙江农机市场、保障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也给有关企业和购机户以深刻教训。

  黑龙江是名副其实的“中华大粮仓”,2021年粮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1.5%。同时,黑龙江也是全国农机销售的重要市场,2020年中央财政划拨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95亿元,但实施资金高达42亿元,严重超支。据悉,此次黑龙江农机购置骗补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产品达675种,波及280多个生产厂家和2000多家农机经销商。按照规定,这次虚开发票违规行为的主体是农机产销企业,因此产销企业要共同承担责任,但由于没有明确划分产销企业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追缴补贴差额存在一定困难。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了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200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四项补贴”政策,对我国粮食生产“十八连丰”并高位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我国将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行“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的补贴原则,补贴政策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今,有力提升了我国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2020年,我国小麦、水稻和玉米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率分别超过95%、85%和90%,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短缺压力,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遗憾的是,农机购置补贴却成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农机购置骗补违法违规行为不时发生。对此,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差额购机”向“全价购机”转型,切断了农机产销企业与农机管理部门勾结骗补的链条,却又出现了产销企业与购机户勾连虚开发票骗补的问题。从已曝光的骗补案件看,有的农机产销企业为了“赢得市场”,千方百计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或者与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勾连,或者与购机户勾连,在农机购置骗补行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杜绝农机购置骗补行为,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和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必须加强监管工作力度。要逐级落实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防控责任,严禁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农机产销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承诺制,切断其与农机管理部门、购机户的利益链条,不给不法分子蚕食惠农资金的机会。要开放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全面推动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严厉打击各种骗补、套补行为。要提升农机补贴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到位速度慢,导致部分提前垫付资金的农机产销企业回笼资金迟缓,不仅严重影响农机行业的发展,也影响农民购机积极性。各地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充分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增强粮食和各类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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