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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的公示

湖北省农机局 2018年10月17日

〔2018〕第16号

  根据部、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自主投档的产品信息进行了评审整理,形成了《湖北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表(公示稿)》(含3个工作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7天:自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二、相关要求

  1.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企业对其自主投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企业需对公示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企业已核实无误。

  2.对投入低档并已归档成功的产品,年度内不予调整;对投入高档并已归档成功的产品,相关企业应尽快向我局报告,若不主动报告,一经发现,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全部产品在我省的购机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3.对于评审未通过的投档产品,以及参加我省试验验证的59个植保无人飞机产品,须在公示期内进入“2018年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助投档系统”,修改完善产品投档信息,逾期不再接收网上修改。修改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投档信息时,请相关企业在省级田(场)实地试验验证证明栏目上传企业管控平台截图、与云系统和湖北省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对接证明;在出厂合格证明栏目上传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其他补充材料栏目上传植保无人飞机操作员培训资质证明(民航部门颁发的培训资质证明或与具有培训资质机构签订的委托培训协议)和售后服务证明(与2个以上售后服务点签订的服务协议)等信息。

  4.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材料扫描件,于10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所提供材料应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公正合理。不再接受纸质补充投档资料。

  联系电话:027-87669961,邮箱:hbsnjj8@163.com。

  北斗农机监测终端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试验验证情况请咨询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电话:027-52233757。

  附件:附件湖北省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表(公示稿)点击下载

  湖北省农机局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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