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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垦2018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生产处 2018年10月17日

粤垦科〔2018〕2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农垦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垦函〔2018〕161号)要求,广东农垦开展2018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范围和分档须在《广东农垦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和《广东农垦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见附件2)内。在广东农垦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已经审核通过的投档产品不用再重新投档。

  (二)投档的条件

  投档产品应符合一览表中的分类分档要求,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不得参与投档的产品

  1.已列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产品;被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截止此次申报时未恢复)、取消补贴资格的或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产品;已列入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范围,但未获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产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

  2.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归档:提交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检验报告、鉴定报告、机具铭牌中所标识产品名称(型号)、产品鉴定(认证)信息网址链接、认证证书等有不一致、不清晰、不准确的不予归档;不能明确界定产品品目、档次的不予归档;提供的产品相关信息、归档参数不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不属于广东农垦补贴范围的不予归档。

  二、投档方式与要求

  补贴产品投档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实行生产企业“自愿申报、自主投档、自行评价、承诺践诺”制。由生产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投档平台首页有操作手册下载),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上传生产企业承诺书,获得登录权限后,按照填报要求自主投档,填写产品参数,上传资料、图片及网址链接等信息。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

  三、其他要求

  (一)投档产品材料要求

  每个投档产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从平台中下载,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再上传至平台);

  2.企业、产品基本信息、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彩色照片(前、后、侧方向各1张);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报告;

  6.推广鉴定部门公布的产品所属品目信息的网址链接(如未公布的需企业提供原鉴定机构的所属品目证明材料)。

  (二)企业填报要求

  每个企业的填报必须按照下列要求:

  1.所填报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和合规,企业对所填报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2.所填报的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等须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如果参数配置、推广鉴定证书及涉及产品归档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销售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单位,并提供农机鉴定部门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档结束后将进行审核,企业应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对评阅退回的产品进行材料的补充和完善。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网络申报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30日。联系人:曾志强,联系电话:020-87290007,18898454788。

  附件:

  1.广东农垦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点击下载  2.广东农垦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点击下载  粤垦科[2018] 21号关于开展广东农垦2018年第二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生产处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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