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 农民增收270元
12月11日从省农机局获悉,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技术手段,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70.27元。今年2月,省农机局联合华中农业大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广泛调查,历时近一年得出此结论。
调查采用遗传算法,分析2004-2015年间的湖北统计年鉴和湖北农机化年报数据,显示农机化对农业产出的年均贡献率达到26%;通过建立2004-2015年间湖北省农机化水平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回归模型,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机化水平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农机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70.27元,若按湖北省农机化水平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计算,全省4000万农民每年因农机化的推进而实现增收逾108亿元。
根据调查报告,农机化从提高农作物产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拓宽农民从业领域、助推规模经营发展等8个方面,促进农民增收。农作物实行机械化生产,多个生产环节都有增产效果,增产的幅度一般在1%-15%之间,如油菜播种实行机械直播亩均增产19.7公斤,旱地深松整地作业具有蓄水保湿、提升地力的作用,小麦亩均可增产9%。若用机械代替人畜力,可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水稻生产过程中,人工插秧费用约为120元/亩,机械插秧50元/亩,水稻人工收割费用100元/亩,机械收割60元/亩,仅此两项每亩水稻生产成本就减少110元。“但全省农机化发展不充分,农机作业成本持续攀升,单机作业边际效益递减,农业劳动生产率总体水平不高,也影响着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介绍,2016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4%,进入中级发展阶段,但农机化发展区域之间、环节之间、作物之间很不平衡,尤其是占我省国土面积70%的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仅为41.2%,且适应该区域的农机装备、技术、政策、人才和服务等有效供给严重不足。
下一步,全省农机部门将全力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范执行强机惠农政策、推广高效农机技术应用、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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