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报送2016年农机补贴产品第一批归档信息的通知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精神。为做好黑龙江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请及时报送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产品范围和要求
(一)本次报送产品范围为6大类11小类24个品目产品(见附件1), 2015年部级已归档公示的和我省2015年已归档公示的产品,我省将不再继续沿用。
(二)报送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三)报送产品必须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1月1日(含)以后。
(四)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五)被农业部或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暂停(我省此批归档时还未恢复的)、明确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农机产品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和填写要求
报送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归档的产品品目应当与农机鉴定机构公布的所属品目一致,需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二)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将材料1-4按照每个产品分别胶装成册(合订本无效),报送纸质版材料1份,同时提供“黑龙江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信息汇总表(*.xls或*. xlsx格式,详见附件3)”电子版本,E-mail: hnjzljdb@163.com(电子邮件主题需注明企业名称),否则不予受理;
(三)所有拟享受黑龙江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均应按要求提供产品归档信息。
(四)企业提供的产品归档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有效,由于产品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填写要求:
机具大类、小类、品目、申报分档名称严格按照“黑龙江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一览表”(附件4)所确定的内容填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填写要求。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6年3月15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材料邮寄时,采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邮寄,否则接收不到材料后果自负)。
报送地点: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质量监督办公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长安路,邮编:150301)。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史仁成、孟繁锃
联系电话:0451—53738677
附件:1.归档范围。2.黑龙江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申报书3.黑龙江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信息汇总表。4.黑龙江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一览表(格式)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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