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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03月23日

关于开展广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主要归档信息,准确高效做好归档工作,我局拟委托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开展广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未被取消补贴资格且属于广西2015-2017年自主归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的产品均需填报。属于农业部组织统一归档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勿需填报。

  二、归档标准

  具体分档标准按《广西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补贴额以正式文件公布为准)执行。

  三、归档时间

  归档工作时间安排如下:2015年3月下旬进行第一次归档工作,以后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一次归档工作。

  四、归档要求

  归档工作的具体事项由自治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制定并公布。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产品信息填报工作,按时、真实、准确提供产品信息,否则,将无法归档,会影响相应产品正常享受补贴。为做好归档工作,提高归档的准确性,现提出以下相关要求:

  (一)各企业必须提供产品的以下信息:机具大类、机具小类、机具品目、分档名称、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机具型号、配置参数(企业依据推广鉴定报告填报)、功率和企业所属省份。

  (二)机具品目信息必须应与鉴定部门发布的机具品目信息一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或鉴定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机具品目信息的链接地址。

  (三)企业填报时必须同时提供推广鉴定报告的首页和归档参数所在页的图片。推广鉴定报告里没有归档参数的,需要企业提供原鉴定机构的证明材料。

  (四)经过企业填报、专家组核对等工作后,按照企业填报的补贴归档关键技术参数进行归档。补贴分档关键技术参数准确或基本准确的产品,予以归档;补贴分档关键技术参数不准确或无法核对的产品,不予归档;分档关键技术参数不在分档范围内的产品,不予归档。

  (五)补贴分档关键技术参数值填报为区间数值的产品,按区间数值的**小值执行归档。

  (六)补贴分档关键技术参数功率折算值低于分档限值1马力及以内的,按该分档限值执行归档。

  为便于核查监管,在补贴操作过程中,所有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附件:广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暂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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