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空壳农民合作社将劝退 编制优先扶持目录
2015年03月03日
从今年开始,对有名无实的合作社劝其申请注销退出,对达不到规范化要求的合作社,不得承担财政投资项目、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日前,山东省农业厅、发改委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的通知》,对此进行部署。
截至去年底,山东省农民合作社达到13万家,成员出资2805亿元,工商注册登记社员224.5万个,合作社登记总数、成员出资总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省农业厅经管站站长刘德先说,但在发展中,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主要表现为:有的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不照章办事,缺少利益联结机制,运转不正常,沦为“空壳社”;有些合作社成立之初就徒具其名,挂个牌子就只是为了取得上级资金扶持,成为“翻牌社”;缺乏各类管理、营销、科技人才,面临土地、资金等诸多因素制约。据抽查,山东省农民合作社成立后能够正常运转的只有20%-30%,很多登记之后就没有开展过业务或活动,有的在实地调查中已找不到踪迹。
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各地还将通过上门走访等形式,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农民合作社的普查摸底和备案工作,准确掌握其成员、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情况要重点核查,全面摸清其合作方式、规模、风险控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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