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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十年大发展

2014年12月08日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10周年

  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开启了中华民族共同追求强农振兴的农机梦。伴随我市农机化的发展,各种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与农机化的发展一路走来相辅相成。

  解放初期,郑州市农机化水平几乎为零,新中国成立前三十年处于起步阶段,党和政府重视农机化的发展,推广新式农机具,奠定了农机化的基础,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当时农业机械基本呈现粗、大、笨的特点,当时的人民公社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机化的发展。

  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生产制度逐渐被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这场变革使农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我市农机化也出现了积极发展的势头,机械化、半机械化、手工工具并举,人力、畜力、机电动力并用。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农民拥有了农业机械经营的自主权,大量的田间作业需要借助农机去完成,专门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农机专业户便应运而生,迅速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伴随农机作业市场的需求扩大,农机跨区作业也逐渐开始发展,但此时我市农机化水平仍停留在低端、功能单一、组织水平低、机械利用率低阶段。

  从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和农机购置补贴纳入强农惠农政策以来,我国农机化发展走上了有法可依、有政可循、依法促进的法治轨道。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机化发展环境持续改善、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10年间,我市农机化实现了从初级向中级阶段的重大跨越,实现了农业生产方式从人畜力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578.21万千瓦,农业机械总值47.81亿元,拖拉机拥有量13.41万台,配套农具20.84万台(套),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小麦机收和机播、玉米机收和玉米秸秆还田率分别达到97.56%、98.97%、75%、88.82%,农机装备覆盖了农林牧渔等多个产业,涉及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环节,农业机械已成为支撑我市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

  伴随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机专业户经营规模逐步扩大、作业领域日益拓展,急需新的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出现。郑州市农机局紧抓农机化发展方向,积极宣传,引导农机大户及社会力量积极组建农机合作社,走联合发展的道路,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的转变过程。尤其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郑州市农机合作社数量迅速上升,创办类型多样,投入机制丰富,为农机化事业和农业现代化向更高层次迈进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2014年,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农机合作达到207家,入社机具15205台(套),入社社员3751人,资产总额56986万元,服务农户89985户,年度总收入达到31898万元,为我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郑州市农机合作社发展。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财政支农资金使用、金融信贷服务、税收优惠、用地、用电等方面均给予大力支持。在合作社建设过程中,郑州市农机局始终把握“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先建后配,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二是坚持因地制宜,提高装备使用效率;三是坚持依法办社,保证大多数人受益;四是坚持平台建设,提供综合服务能力;五是坚持政策扶持,推动农机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洋林”、“夏都”、“志勇”、“振兴”等一大批市级以上明星农机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郑州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伴有扩大作业面积、增加多项服务、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机具更新换代等显著特点。近年来,农机合作社凭借着技术过硬,从事农业机械化生产的主体地位日益增强。2014年,全市农机合作社共签订作业合同3.75万份,协议作业400万亩;帮扶弱势农户2.6万户,帮扶面积10.1万亩。面对农忙季节时间紧、活儿多、人少及农村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等问题,多数农机合作社开始横向联合或主动联系跨区队伍组成作业联合体共同作业,效果十分明显。2014年,全市农机合作社跨区作业约45万亩,收益2500多万元,不但富裕了机手,合作社也走上了发展的康庄大道。我市农机合作社虽然发展快,每年在作业服务能力方面呈现跨越式发展,仍要继续努力提高服务经营能力,提高规范化建设程度。

  在扩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我市农机合作利用自身装备精良、服务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流转服务。2014年,全市农机合作社流转经营土地11.5万亩,托管土地51.26万亩,涌现出不少好典型。如郑州夏都农机合作社流转了全村1511.9亩耕地,每年向农户支付土地流转金500~600元;新密市郭岗鸿运农机合作社,13人代耕代管种了全村2060口人的田,不但增加了规模效益,还把大量农民从传统生产中解放出来,输送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的产业大军中。

  随着农户对复式作业的需求增强,郑州市农机合作社积极拓展经营模式,大批“套餐式”、“订单式”、“托管式”作业模式应运而生,耕、种、收、存、加、售一条龙服务已经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模式。农机局领导提出希望我市农机合作社能成为龙头企业的初级工厂,实现种、管、收一条龙,产、加、销一体化及实现整个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的目标。此外,农机合作社通过强化培训、学习交流、实战提升等措施,经营范围扩大到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及零配件供应、油料供应、农机修理、信息传递、作业互助、作业经纪等方面,打造了一支有文化、懂经营、技术高、质量好的新型农机职业队伍。通过农机合作社,大批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得到广泛推广,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彻底变了样。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加大,农机合作社购机热情空前高涨,加快了农机具更新换代的速度,一批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农业机械装备列装到生产一线,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我市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一位合作社理事长兴奋地说:“虽然现在小麦和玉米联合收获机价格较高,动辄十多万元,但它功能多、性能好,作业效率高,两三年时间就可以赚回本钱。”

  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代表,郑州市农机合作社日益显现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但总体说来,仍处于发展阶段,面临规模小、建设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中,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政府责任体系、社会责任体系、农民责任体系;应进一步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打破传统地界,实现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应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大、管理规范、设施完备、特色鲜明、效益良好的大型农机合作社;应引导创新农机制造企业采取为农机合作社提供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支持的方式,助推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实现共赢。农机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缺人才、缺资金、缺生产用地的问题要引导用市场化方式解决,要想尽办法扫除农机合作社市场化发展的障碍。

  近年来,郑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现代化贡献率显著提升。农机合作社作为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的新型主体,为我市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城乡差距缩小及“三化”同步协调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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