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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07月04日

甘肃省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甘农机计发〔2014〕9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省农垦事业办及相关农场:

  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结算进度统计表显示,上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资金实施进度为61%,中央资金兑付结算比例仅为1.51%,资金执行与结算比例严重失衡。为切实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进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兑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部门要把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机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负责,明确职能职责,夯实监管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指标审核、机具核查、信息核对等工作。核实机具中发现问题,要立即终止补贴程序并将问题及时上报。要在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简化程序,便民利民。

  二、加紧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工作进度

  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农牧厅《关于切实加快农机补贴资金兑付结算进度的紧急通知》(甘财农〔2013〕254号)和省实施方案要求,补贴启动实施后县级农机部门至少要按月向财政部门汇总提交相关补贴资金兑付结算资料,督促财政部门至少按月组织兑付工作,确保兑付进度高于时序进度。省上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兑付结算情况纳入延伸绩效管理内容,对拖延兑付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地方政府,为惠农政策的实施创造公正高效的环境。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及兑付结算情况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及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拖延兑付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三、加强与农机财政部门的工作协调

  各级农机部门要在当地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工作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方案制定、培训指导、建章立制、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关键举措、制度规定、纪律要求的落实。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和参与补贴工作,共同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配备开展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快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进度

  要按照省级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县农机部门必须于2014年年底前开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免费提供服务,确保专栏有效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省局将县级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五、加强补贴产品市场监管力度

  各级农机部门要把握好简政放权和严格管理的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农机经销市场检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对微耕机、微灌设备、简易仓储设备等不易认定且群众投诉较多的产品加强核查。对经销企业出具发票不及时、虚假上传信息等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政策搞虚假宣传欺骗购机者或以小充大、搭配销售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凡违规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整改、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省上将直接取消补贴资格,切实保障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公开、公正实施。

  附表:甘肃省2014年6月30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结算进度统计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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