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驰马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补贴机具处理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重庆驰马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补贴机具处理情况的通报
渝农发〔2014〕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近期,市农委组成调查组,对重庆驰马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马公司)1WG3.6-90FQ-D型微耕机违规申报补贴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驰马公司生产的1WG3.6-90FQ-D型微耕机,进入2012-2014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于2014年变更为1WG3.6-90FQ-DL,并享有购机补贴产品资格。该产品推广鉴定时的动力传动方式为链条传动,以适应市场需求,2013年驰马公司对产品进行技术革新,将动力传动方式由链条传动改为齿轮传动。按照有关规定,动力传动方式更改是属于产品结构形式发生了实质变化,该产品需要重新申请鉴定。驰马公司在没有重新申请鉴定的情况下,2013年以原型号1WG3.6-90FQ-D(2014年为1WG3.6-90FQ-DL)微耕机进行销售和申报补贴,属于非补贴产品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
驰马公司销售非补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和购机补贴政策相关规定。为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购机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8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有关规定,现就对驰马公司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取消驰马公司生产的1WG3.6-90FQ-DL型微耕机在全市范围内的补贴资格(该产品系国家支持推广目录)。
二、约谈驰马公司企业负责人,责令其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农委备案。
三、2014年已购买驰马公司1WG3.6-90FQ-DL型微耕机的购机者(截止时间为本通报发布之日前销售的,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15日),经区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核实后予以补贴。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