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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贵州省2013年非通用类农机补贴产品申报公告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01月25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贵州省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品目范围和产品申报的工作,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品目范围和产品申报工作作如下公告:

  一、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曾万里,成员:黄初林、韩忠禄、朱勃、何燕涛。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修剪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组长联系电话:0851-5958815,18984043619,QQ:491359138。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成员:谢成霞、杨博、周奇、梁婧。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不含修剪机械)。组长联系电话:0851-5972507,13608577502,QQ:215487798。

  第三组,组长:唐勇,成员:余凯、韦云刚、李喆、罗翔。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其它机械(含烟叶生产专用机械)。组长联系电话:0851-5980240,13985183064,QQ:694792579。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机具的资料审查、补贴额的确定等相关事宜。

  二、补贴机具范围

  为维持我省补贴产品的相对稳定性,凡已列入我省2012年补贴范围的全部产品(列入我省自选类的25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被农业部和全国各省市区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除外),均不需要重新申报,自然纳入我省2013年的补贴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拖拉机的管理,已列入我省2012年补贴范围内的自选类25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2013年均须按相关要求重新申报。

  2013年所有新参选企业的产品必须是列入“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见附件1)内的品种和我省自行选择的品目。其中:

  (一)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而没有进入我省2012年补贴范围的产品,需申报进入我省2013年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范围。

  (二)已列入补贴范围而没有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范围的产品(“申报范围”见附件2),只要已取得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并符合对新参选企业资质要求的可以申报进入我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范围。

  (三)已获得我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可申报进入我省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范围。

  (四)设施农业装备的申报按照我省2010发布的《贵州省2010年农机补贴产品“设施农业温室工程”选型公告》

  和《贵州省农委关于增补部分企业的“设施农业温室工程”产品进入“补贴目录”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这两个文件可在中国农机推广网上查询。

  (五)根据农业部的文件精神,各省可自行选择其他类机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以下机具为我省自选的品目:

  1.精米加工成套设备

  2.榨油机

  3.秸秆气化设备

  4.有机肥加工成套设备

  5.沼气发电机

  6.破碎机

  7.秸秆燃料致密成型设备

  8.茶叶加工成套设备

  9.花生烘干机

  10.药材烘干机

  11.网围栏

  12.塑料大棚设施设备

  13.20马力以下盘式拖拉机(要求:发动机功率不大于14.7kw;外廓尺寸:长不大于5m、宽不大于1.7m、高不大于2.2m;挂车尺寸限值:长不大于1.8m、宽不大于1m、高不大于0.4m )

  三、新参选企业资质要求

  首次申报进入我省补贴范围的企业(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企业和已获得我省颁发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除外),须满足以下要求: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固定的生产场所和相应的生产设备,并通过ISO9001:2000或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生产场地面积不能少于15亩,厂房面积不能少于5000平方米,从业人员不能少于100人(以2012年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年检证书上的用人数量为准)。

  四、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首次进入我省的企业前来申报时,须提供新参选企业资质要求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如:产品情况表、产品照片、检测报告、推广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场地及厂房面积的房地产证、从业人员证明、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证书资料。以上资料复印并加盖企业红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前来申报时,须带原件备查。

  (二)其他产品,即已列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而没有进入我省2012年补贴范围的产品、已获得我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在补贴范围内且获得其他省市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前来申报时,只需提供“检测报告”、“推广鉴定报告”、“产品情况表”和产品的正面、侧面、背面三张彩照即可(产品情况表见附件3)。

  (三)“产品情况表”还须上报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五、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3年1月28日开始报名,2013年2月1日下午5点截止。企业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非新参选企业的申报材料可以委托送达(须生产企业出具委托函),过时不予受理,视为企业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企业报名后,对首次参加申报补贴的生产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才有资格进行申报。

  (二)地点安排

  申报材料交付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原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

  六、未经许可,任何生产厂、经销商不得更改补贴产品的任何参数及配置;生产厂、经销商不得使用任何假冒伪劣零配件、部件。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取消产品的补贴资格、经销商的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七、其它

  (一)根据有关要求,申报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的申报材料如有虚假或伪造,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范围,并且该企业已经进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也一并取消补贴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5953460  联系人:许劲松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1.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doc   2.“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申报范围.doc   3.产品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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