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通logo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提供2012年农机产品价格等信息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2年01月20日

关于提供2012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价格等信息的紧急通知

区内外农机生产企业:

  为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政策,掌握并积累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等信息,进行备案供监督管理和价格评估,需要准确掌握补贴产品价格动态,请按要求做好价格等信息提供工作。

  一、补贴申报产品范围

  (一)已入选《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公示稿),产品并属内蒙古2012年度非通用类补贴范围。

  (二)已入选《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补充产品公示的公告),产品并属内蒙古2012年度非通用类补贴范围。

  (三)已入选《2010-201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及2012年调整(公示稿),产品并属内蒙古2012年度补贴范围(含通用类补贴产品)。

  二、有关事项说明

  (一)已入选2011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不需申报,但需要做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不属补贴范围产品相应取消。

  (二)凡国家或内蒙古支持推广目录(2012调整)正式公告涉及取消、变更、修正等信息,补贴产品范围将予以相应调整。

  (三)根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结合近三年补贴销售价格等情况,对2011年度已入选内蒙古补贴目录内产品,补贴额明显高于同类同档的,经研究后做相应调整,原则上不受理补贴额调高申请。

  (四)产品销售价格备案。为有序落实政策,维护农牧民权益、遵循市场、加强监管,对所有入选内蒙古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企业产品进行销售价格备案,包括国家通用类补贴产品

  (五)按要求、按时填报附表,并报送原始材料,请企业之间相互转告。

  (六)凡不按时报送,销售价格不备案,填报材料不齐全、不完善,虚报数据,填报产品结构形式、配置参数、作业参数与性能和实际不符、不齐全,不提供机具图片、产品鉴定报告、产品说明书,不严格按照本次规定办理价格备案事项,过期未报、报告不实等,将影响本企业补贴产品资格。

  (七)入选国家支持推广目录且属通用类补贴产品(不含入选内蒙古支持推广目录的通用类补贴产品)和已入选2011年度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补贴范围纳入的)仅需填报附表1、4(同时发送电子版),并同产品说明书一式一份一并邮寄原始材料。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装订顺序

  1、封皮;

  2、附表1、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表;

  3、附表2、2012年度内蒙古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及入选内蒙古支持目录的通用类产品)申报表;

  4、附表3、2012年度内蒙古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及入选内蒙古支持目录的通用类产品)申报产品图片粘贴表;

  5、附表4、2012年度通用类及2011年已入选内蒙古补贴目录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6、附件1、产品鉴定报告;

  7、附件2、产品说明书。

  (二)材料提供要求

  每个产品机型单独制作一本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整齐装订后特快专递至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同时将申报材料(附表1—4)电子版(含产品实物照片)发邮件到nmnjwz@126.com邮箱,邮箱有自动回复。电子版发送准确无误,一经接收不得修改。不得随意修改附表格式,内容务必完整、准确。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申报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收件部门: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邮编:010010,咨询电话:0471—4303826、4300269(传真)、13848151311。

  附件下载:1、2012年全国通用类机具种类范围2、2012年度内蒙古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表 2、2012年度内蒙古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及入选内蒙古支持目录的通用类产品)申报表  3、2012年度内蒙古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及入选内蒙古支持目录的通用类产品)申报产品图片粘贴表 4、2012年度通用类及2011年已入选内蒙古补贴目录产品销售价格备案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HitsNum
点击继续阅读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