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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专项查处农机补贴职务犯罪

2011年11月12日

  重庆市检察院今天向媒体发布消息称,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统一组织了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查处,成功查办了一批农机主管部门与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相互勾结,编造虚假农户购机资料,套取国家农机补贴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6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28件46人,渎职侵权案11件15人;处级以上要案11人(含副厅级1人);涉案金额达3396万余元。

  据悉,当前农机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

  犯罪主体以农机部门工作人员为主,部门负责人所占比例较大。查处的案件中,农机部门工作人员42人,占68.9%,其中农机管理部门局长、站长、副局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有34人,占55.7%。不少案件中,多名班子成员共同犯罪,反映了该领域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的严重性。

  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相伴而生,相互依存。从查办的案件看,个人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通常隐藏在相关单位收取农机生产商、经销商以各种名目给予的回扣中,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掩饰,形成了农机生产商、经销商与农机主管部门共同窃取农机补贴款的非法利益链条。在28件贪污贿赂案件中,同时涉及单位犯罪的6件,占21.4%。

  贿赂犯罪突出,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上述案件中,涉嫌贿赂犯罪的占81.97%。同时,农机领域犯罪涉及多个环节,农机管理人员为了收受贿赂或完成农机推广任务,滥用职权帮助生产商及经销商谋取利益,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在查办的案件中,同时涉及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的14人,占总人数的23%。

  窝案串案多,大案比例高,且案发多在供货销售、补贴审核等环节。在28件46人贪污贿赂案件中,窝串案12件,占总件数的30.8%;大案26件44人,分别占92.9%和95.7%;在11件15人渎职案件中,重特大案件5件8人,分别占45.5%和53.3%。在所有39件案件中,发生在供货销售和补贴审核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各有8件,发生在补贴审核环节的渎职犯罪案件7件。

  据介绍,重庆市查处的61名涉案人员的犯罪手段主要有六种:一是工作人员与经销商联手,共同造假;二是虚增单位支出,共同贪污;三是以多种名目行贿受贿;四是在经销商公司入股或收受干股;五是利用地区补贴差异,骗取补贴款;六是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国家损失。

  为有效遏制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促使有关部门改进农机补贴政策的执行措施,重庆市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提出如下预防建议:一是改变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将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二是加强对补贴产品目录的管理,对补贴产品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强化对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制约,如扩大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视角;扩展监督内涵,创新监督模式;强化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重庆农机补贴职务犯罪案高发部门负责人占比大

贪贿与渎职交织窝串案大案比例高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实施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骗取、侵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频发高发态势。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截至9月,全市共立案查办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6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8件46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5人,处级以上干部11人(含副厅级干部1人),涉案金额达3396余万元。

  重庆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农机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大特点之一,就是犯罪主体以农机部门工作人员为主,部门负责人所占比例较大。

  据了解,重庆今年查处的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农机部门工作人员42人,占68.9%,其中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有34人,占55.7%。不少案件中,多名班子成员共同犯罪,反映了该领域贪污腐败等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和普遍性。

  此外,农机领域贿赂犯罪突出,占81.97%。从贿赂犯罪的表现形式看,受贿人收受多个行贿人贿赂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农机管理人员为了收受贿赂或完成农机推广任务,往往滥用职权帮助生产商及经销商谋取利益,贪贿犯罪与渎职犯罪相互交织。

  窝案串案多,大案比例高,且案发多在供货销售、补贴审核等环节。在28件46人贪污贿赂案件中,窝串案12件,占总件数的30.8%;大案26件44人,分别占92.9%和95.7%。在39件案件中,发生在供货销售和补贴审核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16件,补贴审核环节的渎职犯罪案件7件,均超该类犯罪总数半数。

  “农机补贴的申请,一般需要农户与政府部门签订农机购置协议,并且由经销商出具发票。”这位负责人说,有的农机管理部门为了方便群众,简化程序,规定只要经销商提供了购机农户的身份证、人机合一照片和机器代码,即可在网上申报补贴,客观上为一些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与经销商联手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记者了解到,不少厂商以多种名目行贿拉拢工作人员“下水”。有的以“推广费”、“宣传费”等名目为诱饵,一些农机经销商则在区县筹建二级销售公司,邀请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入股,或者向其赠送干股并分红盈利。

  更有甚者,利用地区补贴差异,骗取补贴款。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由于不同省市农机补贴比例不同,农机具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就不同,一些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这一差异,将农机具倒卖到补贴较少的外省,从价差中套取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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