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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万余元买了台山东巨明窝心玉米收割机

山东法制报 杜海英 2011年05月26日

  4农民想发家致富

  举债购买农机却买来“窝心机”

  2009年4月份,宁阳县的宁先生、王先生、苏先生、侯先生4位农民从宁阳县华信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各购买了一台山东巨明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自走式小麦、玉米互换割台联合收获机,价格136000元,实际支付96700元,每台国家补贴40800元。华信农机公司当时交付了小麦收获机,巨明公司口头约定于8月份交付玉米收获机。

  4位农民投诉称,由于巨明公司的玉米收获机是试验销售的产品,无玉米收获机供货,8月份时还没有试验成功,在华信公司赵经理的多次催促下,直到2009年9月才供货。4人从华信公司开走农机后便立即投入使用,不料,4辆玉米收获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割台把玉米棒子挤碎,玉米粒都洒到地里,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此外,玉米收获机经常出故障,不是这里有毛病,就是那个地方出毛病。

  “巨明公司先后派了两伙人进行维修,**后一伙两人对收获机维修后,明确表示无能为力。从当年9月18日开始,巨明公司便停止了对该收获机的维修,当时已处于收割高峰期。”4位农民称,2009年9月17日,苏先生使用该机为宁阳县伏山镇张行村的村民王先生收割玉米,给王先生造成了惨重损失,华信公司的赵经理在现场,赔偿了400元现金,同一天,宁先生给伏山镇陈行村的陈先生收割玉米,收割了仅一亩半左右,损失惨重,陈先生十分生气,华信公司赵经理赶到了收割现场,赔偿了陈先生600元。2009年9月18日宁先生为伏山镇十里村邢先生收割玉米,也造成了损失,华信公司赔偿了邢先生500元。在2009年,他们4人共使用该机4至10天,其中侯先生9天共收割玉米不足15亩,9天时间开回华信公司维修三次,维修每次都在3小时以上,宁先生9天共收割玉米不足10亩,9天之中开回华信公司维修三次,维修时间**长的一次长达4个多小时,**短的也在2小时以上。苏先生共使用该机4天,开回华信公司三次,每次维修**长的达4-5小时。王先生投入使用收获机不足5亩。

  “2009年9月24日开始,我们4位农民在华信公司赵经理的带领下到了巨明公司。巨明公司承认玉米收获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同意召回我们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只同意退还我们每台收获机款4.5万元,一直不提赔偿给我们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王先生等4位农民聘请律师发函要求巨明公司赔偿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有结果。又于2009年12月中旬向省农机站投诉。2009年12月26日巨明公司向省农机投诉站致书面函,同意退回玉米收获机,2010年1月6日省农机投诉站在主持双方调解时,公司仍拒绝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2009年4月份省交通厅、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宁阳县农业机械管理站给我们4位都颁发了《跨区作业证》有效期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玉米联合收获机的标牌上标注‘生产率4-8亩/小时’,我们为期两个月在宁阳和辽宁省的跨区作业计划化为泡影。2009年10月我们曾委托山东金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鉴定,每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每小时给我们造成的损失是512元,整个秋季每台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至少是30万元以上。”

  诉上法庭:诉请更换一台合格机

  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索赔无果的情况下,2010年元月份,4位农民分别将宁阳县华信公司和巨明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两公司更换合格玉米收获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4起案件中的一起,即宁先生的案件经两审法院审理已于2011年1月28日终审,另3起案件在诉讼中。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宁先生与华信公司经协商达成买卖联合收获机口头协议,双方约定,宁先生向华信公司购买三台巨明公司生产的和谐号自走式玉米、小麦联合收获机(前置式互换割台),其中玉米收获机型号为4YZ-3型,扣除国家补贴,宁先生付款96700元。付款后,华信公司先向宁先生交付联合收获机中的小麦收获机部分,2009年8月份再向宁先生交付玉米收获机部分。口头协议达成后,2009年4月30日,华信公司将联合收获机中的小麦收获机部分交付。该小麦收获机驾驶室外下方的产品标识牌上注明该联合收获机名称为:自走式玉米小麦联合收获机,其中玉米收获机型号为4YZ-3型,执行的标准为GB/T21962-2008,小麦机型号为LZ-2.5型,执行的标准为JB/和5117-2006。8月份,华信公司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玉米收获机给付宁先生,后经催促,华信公司于2009年9月7日将型号为4YH-3型、执行标准为JB/T21962-2008的玉米收获机交付给宁先生。宁先生当时对该玉米收获机与所要购买的收获机型号是否相符未进行核查。华信公司与宁先生还约定,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巨明公司承担“三包”维修义务,并将巨明公司的“三包”维修卡交给宁先生。宁先生在使用玉米收获机为农户收获玉米时发现该玉米收获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有割台把玉米棒挤碎、玉米粒洒落较多、链条易断、提升机提不上玉米等现象,给农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巨明公司先后派出多名维修人员进行调试维修,该玉米收获机仍不能正常使用。2009年9月18日,巨明公司维修人员中止了维修,宁先生用该收获机未获得收入。

  在诉讼中,宁先生和华信公司主张,华信公司和巨明公司是代销收获机关系,以及巨明公司生产的收获机是试验产品,对此,巨明公司有异议,主张是按照宁先生及华信公司要求提供的产品,宁先生收4YH-3型收获机后未提出异议,宁先生对该收获机已经认可。巨明公司提交了4YZ-3型玉米收获机检验报告一份。

  宁先生对巨明公司的主张提出异议,认为巨明公司提交的检验报告上玉米收获机是后置式,检验依据是部颁标准,而自己所购买的收获机是前置式的,执行标准是国家标准,该检验报告与该案无关。自己当时收到玉米收获机时,对该机是否符合产品标识牌上注明的型号未加详查,自己没想到巨明公司会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巨明公司对此不能证明自己对4YH-3型表示认可,该机出现质量问题,就是因为巨明公司未按要求向其提供合格产品所致。

  法院:认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判决承担换机和赔偿责任

  宁阳县法院一审认定,巨明公司按照其产品标识牌上记载的内容应向华信公司提供4YZ-3型玉米收获机,该收获机执行标准为GB/B21962-2008,却向华信公司提供了4YH-3型玉米收获机,该收获机执行标准为JB/T21962-2008,而华信公司在收到巨明公司4YH-3型玉米收获机后,未核实该收获机型号与宁先生所购的收获机是否相符,即将该收获机交给宁先生使用,致使该玉米收获机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且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收获机,两公司对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巨明公司主张给付宁先生的玉米收获机符合质量要求,以及宁先生认可该收获机,巨明公司未举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巨明公司作为产品的“三包”责任人,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依合同约定应承担“三包”义务,宁先生要求巨明公司为其更换合格玉米收获机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宁先生在收到收获机后,当时未对该玉米收获机的型号提出异议,对此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华信公司和巨明公司对宁先生举证的玉米收获机每小时经济损失为512元的鉴定结论有异议,但未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对宁先生举证的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定。法院认定宁先生举证的2009年秋季宁阳地区玉米收获期**短天数即22天来计算经济损失。宁先生及华信公司主张巨明公司出售给宁先生的玉米收获机是试验产品以及华信公司与巨明公司属代销收获机关系,巨明公司有异议,宁先生和华信公司未举出相关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2010年9月7日,宁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巨明公司为宁先生更换一台合格的前置式玉米收获机(4YZ-3型);赔偿宁先生经济损90112元;华信公司对巨明公司为宁先生更换合格玉米收获机及向宁先生赔偿经济损失负连带责任。

  一审宣判后,宁先生和巨明公司均不服,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泰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诉争的玉米收获机系巨明公司生产,其作为生产厂家对其生产的产品根据法律规定有负责“三包”的义务,判决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无不当。玉米收获机在宁先生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瑕疵,有华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及巨明公司回复农机投诉站的函件等证据相印证,巨明公司的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原审法院认定对交付玉米收获机不符合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有责任,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根据责任大小进行分担,宁先生负担经济损失的10%为宜。《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预见规则限制了违约人只对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经济损失超过其预见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则不予赔偿。原审判决程序合法,判决结果欠妥,依法应予纠正。

  2011年1月28日,泰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宁阳县法院判决的巨明公司为宁先生更换一台合格前置收获机,改判巨明公司赔偿宁先生经济损失700041.60元,华信公司负连带责任。

  “我们合格的收获机何时才能换到?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何时得到赔偿?”在采访的**后,农民王先生无奈地表示,“宁先生这起终审判决的案件,法院宣判已近半年,巨明公司仍没有执行法院判决。我们农民都是四处借款、贷款购买的农机,本想着发家致富,没想到却买来了一身的官司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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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游客
    发布于2020-10-06 21:10
    游客
    发布于2017-09-28 22:01
    我已经买了巨明16款大三行,怕怕的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我这边有个15款巨明我想买下又害怕啊有高手没指点一二啊!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 游客
    发布于2017-09-28 22:02
    巨明垃圾
    发布于2015-11-14 21:24
    我是15年买的巨明玉米收割机没干多长时间大梁出现裂缝,看到及时要不就趴在地里了。结果是自认倒霉。慎重在慎重顺遍在补充一句工作效率慢还是无级变速的
    大梁那个地方断,我刚买的,16年的机器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 游客
    发布于2017-09-28 22:01
    游客
    发布于2012-05-22 10:13
    我刚想买 想着到网上看看 这下不敢买了 我们这卖的也是巨明 的 七万多 可是网上报价最贵的也就四万 迷茫 啊 今年都一二年了 技术是不是也该成熟了
    我已经买了巨明16款大三行,怕怕的  --来自农机通手机版
  • 巨明垃圾
    发布于2015-11-14 21:24
    我是15年买的巨明玉米收割机没干多长时间大梁出现裂缝,看到及时要不就趴在地里了。结果是自认倒霉。慎重在慎重顺遍在补充一句工作效率慢还是无级变速的
  • 河北柳园陈福成
    发布于2012-06-18 12:11
    游客
    发布于2012-02-23 17:59
    2011年9月22日 我也是在安阳万达农机公司买了台山东巨明4YZ-3型玉米收获机, 每日下地工作不超1小时就开始坏,售后连续修了十几天后,表示无能为力。。。 农机公司耍无赖,厂家代表不给说法,经工商所调解都无结果。 像这样身为最底层的农民,本已是用尽血汗钱想着能走条好的道路,却遇上这样的龌龊厂家,! 谁来管管。。 联系QQ 253426777
    巨明玉米机效果不错,机器在于保养。机器在于自己掌握和操作。挣了钱就说好,没达到自己理想就说不好、不能用。运气也很重要。
  • 游客
    发布于2012-05-22 10:13
    我刚想买 想着到网上看看 这下不敢买了 我们这卖的也是巨明 的 七万多 可是网上报价最贵的也就四万 迷茫 啊 今年都一二年了 技术是不是也该成熟了
  • 游客
    发布于2012-02-23 17:59
    2011年9月22日 我也是在安阳万达农机公司买了台山东巨明4YZ-3型玉米收获机, 每日下地工作不超1小时就开始坏,售后连续修了十几天后,表示无能为力。。。 农机公司耍无赖,厂家代表不给说法,经工商所调解都无结果。 像这样身为最底层的农民,本已是用尽血汗钱想着能走条好的道路,却遇上这样的龌龊厂家,! 谁来管管。。 联系QQ 253426777
  • 游客
    发布于2012-02-22 13:15
    我买的也是玉米收割机是万通牌4YZ-Q型自走式的也是不能用经常出问题我们到处投宿都没人管象这种事去哪可以告啊哪个部门就管呀希望大家同情下我们农民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