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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1年农机补贴二级经销商(第一批)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2011年01月17日

渝农机发[20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和《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暂行办法》(渝农机发[2009]53号)规定,二级经销商经总经销商推荐,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审查、市农机推广站复核,市农机办审定,现将通过审定的二级经销商(第一批160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经销商应当是经工商注册并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公司型企业(注册资金以重庆市工商查询系统为准)。

  二、二级经销商应由总经销商自主推荐,经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审查,只要符合有关条件,则应予上报。

  三、未上报二级经销商或未通过市级审定的,请有关企业和区县抓紧落实,尽快上报。3月20日后将停止受理二级经销商资格申报工作。具体事宜与市农机推广站联系。

  四、如果某个总经销商3月20日后在某个区县还没有推荐二级经销商的,可以按照“总经销商在一个区县推荐一个二级经销商”的规定,在已取得二级经销商资格的企业中推荐一个二级经销商,并报区县农机主管部门和市农机推广站备案。

  五、公布的二级经销商经销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的有效时间为公告之日至下一年确定经销商之前。

  六、《二级经销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证》在区县农机主管部门领取。咨询联系电话:67909982,67909981。

  附件:重庆市201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二级经销商名单(第一批)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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