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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江西省农机补贴产品目录及补贴产品供货点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1年01月13日

赣农机字[2011]4号

关于申报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及补贴产品供货点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现开始受理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及供货点申报。

  一、产品要求

  (一)申报产品必须进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2009-2011年江西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二)不受理产品

  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

  2、企业改变生产条件,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

  3、在使用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

  4、使用者投诉率高的;

  5、售后服务质量差,不履行服务承诺等情形的;

  6、主要参数发生变更未及时申请变更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8、2010年产品已进入江西省补贴目录,但全年不供货销售的企业,其申报的产品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

  (一)通用类农业机械

  1、耕整地机械类

  旋耕机(不含播种功能,1300mm≤耕幅≤3000mm)。

  2、种植施肥机械类

  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插秧机和手扶步进式插秧机,行数≥2)。

  3、植保机械类

  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功率≥0.8kw);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功率≥2.3kW);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功率≥13.2kW)。

  4、收获机械类

  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1.2m≤割幅≤2.6m);全喂入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2.0kg/s);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功率≥25.7kw;1.2m≤割幅≤1.5m)。

  5、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类

  移动式挤奶机(6杯组以下);管道式挤奶机(6杯组及以上);提桶式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

  6、动力机械类

  手扶拖拉机(功率为11kw);轮式拖拉机(14.7kw≤功率≤95.6kw,不含皮带传动型);履带式拖拉机(44.12kw≤功率≤95.6kw)。

  (二)非通用类农业机械

  2010年已进入《江西省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目录》的产品(2010年不供货销售的除外)重新申报确认;2011年新增下列产品:

  1、耕整地机械

  旋耕机(耕幅600mm)、耕整机、微耕机、旋耕开沟机、起垄机(烟地起垄机、旋耕起垄机)等。

  2、种植施肥机械

  播种机(玉米、小麦播种机除外)、种植机等。

  3、田间管理机械

  培土机(30cm<耕幅<80cm,耕深≥8cm)、杀虫灯等。

  4、收获机械类

  水稻联合收割机(割幅<1.2m)、油菜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茎秆处理机械(秸秆粉碎还田机、拨秆机)、搂草机等。

  5、收获后处理机械类

  稻麦脱粒机、花生摘果机、粮仓(户用金属)、简易保鲜储存设备等。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类

  组合碾米机、螺旋榨油机、薯类刷粉机、水果分级机、其他果蔬加工机械(水果自动装箱机、水果自动倒果机)等。

  7、农用搬运机械

  农用装载机(斗容量≤0.8m3,单价≤5万元)等。

  8、排灌机械类

  水泵(功率≥3kw)、喷灌机、微灌设备(微灌、滴灌、渗灌)等。

  9、畜牧养殖机械类

  饲料粉碎机(功率≤8kw)、饲料混合机(功率≤8kw)、饲料成套加工设备(功率≤40kw)、送料机、网围栏、畜禽养育设备、畜禽舍调温设备、网箱养殖设备等。

  10、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类

  农用挖掘机(斗容量≤0.4m3,功率<45kw,价格<35万元)、挖坑机等。

  11、设施农业装备类

  微灌首部、大棚结构(含连栋)、加温系统(加温加湿设备)等。

  12、其他机械类

  谷物提升机、提水机、废弃物处理设备(固液分离机、沼液沼渣抽排设备、有机废弃物处理设备)等。

  三、产品申报

  (一)网上申报及截止时间

  2011年1月13日至2011年1月18日17时。逾期申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没有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在江西的补贴销售。

  (二)申报方法

  登陆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网络系统(amic.jxagri.gov.cn/jxnjbt2011/)进行注册申报。2010年已进入江西省补贴目录的企业继续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陆申报;新进企业请自主注册帐号(数字、汉字、字母数量不多于10个)和密码登陆申报,如果产品入选江西省2011年补贴目录,该帐号和密码将做为企业2011年在江西省购机补贴网络系统操作使用。

  (三)产品分类

  A:2010年已进入江西省补贴目录的产品;

  B:2010年已有产品进入江西省补贴目录的企业,2011年新增产品;

  C:2010年没有产品进入江西省补贴目录的企业,2011年新增产品。

  (四)申报内容

  一是进行生产企业注册;二是填报申报产品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基本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关键配置、2011年在我省销售指导价格(含出厂价和运费);三是按有关要求申报产品供货点(必须提请对方在网络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有关事项

  企业申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效,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核实取消补贴资格,并3年之内禁止该企业所有产品进入我省补贴产品目录。

  (一)纸质材料受理

  1、受理截止时间:统一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务必于2011年1月18日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2011年1月20日前寄达,逾期不再受理。

  2、材料内容:①申报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材料的封面(详见附件1)。②企业补贴结算信息(含结算单位、开户银行、收款帐号);申报产品相关信息:大类、小类、品目、产品型号、主要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100个字以内)、关键配置(关键配置1:动力或配套动力;关键配置2和3参照附件2中的备注)等;产品供货点信息。③申报产品所在《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江西省支持推广目录》页复印件。

  3、要求:因受理的材料量浩大,特别提醒所有申报企业,①企业补贴结算信息、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产品供货点信息都必须从补贴网络系统中导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②产品未按国家农业机械分类标准(详见附件2)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③无纸质确认件的,视为无效申报;④因邮寄材料延误申报时限,视为无效申报;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关内容必须一致。填报材料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申报;⑥不予新增的产品,擅自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⑦企业申报了产品,但未同时申报供货点的,视为无效申报;⑧企业申报的产品供货点,对方未予以确认的,视为无效申报。以上所有无效申报产品均不能进入我省补贴目录,后果自负,并谢绝说情。

  (二)申报供货点

  生产企业务必按《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供货点公告》《关于受理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供货点资质申报的通知》(赣农机字[2010]57号)、《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供货点(第一批)公示》(赣农机字[2010]65号)中补充说明的有关要求申报产品供货点,如擅自突破供货点资质权限的,或有其他申报混乱情形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

  (三)申报江西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产品,经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终入选补贴目录产品将以补贴专刊形式予以印发。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省农业厅1513室)

  邮编:330046联系人:李冬水、陈绪红

  联系电话:0791-6234564

  附件:1、申报2011年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材料的封面

   2、农业机械分类及代码表.xls

  附件下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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