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非通用类和地方补充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和产品申报公告
为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确定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四川省2011年非通用类和地方补充类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品目范围
(一)非通用类机具品目
1、耕整机(水田、旱田)
2、微耕机
3、田园管理机
4、增氧机
5、投饵机
6、秸秆粉碎还田机械
7、茶叶杀青机
8、茶叶揉捻机
9、茶叶炒(烘)干机
10、茶树修剪机
11、采茶机
12、喷灌机(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
13、牧草收获机
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动力<35马力)
15、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割幅≤1.2米)
16、油菜籽收获机
17、杀虫灯
18、蚕茧收烘机械(日处理量1.5万公斤及其以下)
19、水果分级机(小时处理量8吨及其以下,含清洗、分级功能)
20、水果打蜡机(小时处理量8吨及其以下,含清洗、消毒、烘干、打蜡、分级功能)
21、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22、粮食烘干机(处理量小于等于10吨)
23、固液分离机
24、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功率<0.8Kw)
25、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功率<2.3Kw)
26、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功率<13.2Kw)
27、11—110Kw离心泵
28、11—110Kw潜水泵
29、切桑机
30、薯类收获机(马铃薯收获机)
31、根茎类种子播种机(马铃薯播种机)
32、小粒种子播种机(小麦、油菜类)
33、起垄机
34、铧式犁(双铧犁)
35、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36、抗旱机泵(小型移动水泵机组)
37、稻麦脱粒机
38、玉米脱粒机
39、全喂入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2.0KG/S)
(二)地方补充类机具品目
1、11—110Kw电动机
2、桑枝剪伐机
3、园木、枝条多用粉碎机
4、手扶搬运机(含动力)
5、苎麻打剥机
6、蔬菜移栽机
二、申报条件
1、非通用类机具品目和地方补充类机具品目申报的产品必须列入2011年度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2011年度省级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泵类和电动机除外)。
2、潜水电泵生产企业原则上具有国家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稻麦脱粒机、玉米脱粒机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功率<0.8Kw)、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功率<2.3Kw)、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功率<13.2Kw)必须取得农业机械强制性认证证书。
三、申报资料
(一)2011年四川省非通用类和地方补充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申报表(附件),请申报企业如实、认真填写。
(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农业机械强制性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即退回。
四、申报资料送达时间和地点
请申报企业于2011年1月14日12点前将申报资料送达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1号A栋4楼四川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不需提供原件审核的可采取邮政特快的方式送达),邮编:610036,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至scnjtgz@163.com。联系电话:028-87516509,联系人:张小军、任丹华。
未按时送达申报资料的产品或企业视为销售区域不覆盖四川省范围,将不列入《四川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