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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家江苏企业获报废农机回收经营活动许可

赵红彬 2010年02月23日

  近日,江苏省农机局发布第28号公告,公布了该省首批32家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据介绍,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农机节能减排、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是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的关键环节,将对江苏省农机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为做好该项工作,近年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在常熟、大丰、邗江、宜兴4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并在此基础上,为首批符合条件的32家企业发放了行政许可证书,从而为完成“十二五”期间全省范围内全部淘汰到报废期限的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老旧小型拖拉机比率从现在的50%下降到20%的农机报废更新目标提供了基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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