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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就农机补贴实施情况答记者问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2009年12月18日

  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补贴投入,今年资金规模达到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目前,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已全部到位。为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记者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记者问(简称“问”):请您谈谈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总体实施情况?

  两部负责人答(简称“答”):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今年达到130亿元,比上年增加2.25倍。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上年的9大类18小类50个品目扩展到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覆盖所有农牧渔业生产急需的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

  今年以来,农业部、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到位。总体来看,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启动早、进展快、措施实、效果好。全国较去年提前两月启动了补贴工作,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实施进度和结算速度。9月15日第一批100亿元补贴资金实施结束;11月30日第二批补贴实施工作基本完成。今年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343万台套,受益农户达300万户。农民和企业普遍反映,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好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问: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大幅度增加,实施效果和作用如何?

  答: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在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保民生等方面作用明显,具体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9年全国农机总动力预计达8.75亿千瓦,同比增长6.4%。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的农机具增长迅速,农业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预计将超过48.8%,连续4年增幅在3个百分点以上,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前每年增幅仅0.5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玉米机收、水稻机收、机插秧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突破,并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农机作业领域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12.48 -1.03%]初加工业等扩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是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业稳产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倾斜,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得以大面积推广应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小麦机械化精量播种技术每亩可节种3~4公斤;机械化深施肥可提高化肥利用率10%~15%;联合收割机收获小麦可减少损失3%左右。大型机械深松整地可使玉米亩增产100公斤;水稻机插秧亩增产达50公斤左右。机插秧与人工插秧相比可提高生产效率20倍以上。今年“三夏”跨区机收为农民节省人工费40亿元,减少粮食损失50亿斤,农机手纯收入26亿元,共为农民增收近110亿元。

  三是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今年中央财政投入130亿元,拉动地方和农民投入360亿元,直接带动农机工业产值增加490亿元,拉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加约1130亿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今年我国农机工业依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产销两旺,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1-10月,规模以上农机企业产值达到1872亿元,同比增长23.3%,增幅在机械工业13个行业中列第一位。骨干企业就业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预计达到1.3万个,农机从业人员超过4000万人,农机经营收入预计将达3800亿元。

  问:为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到位,今年都采取了哪些做法?

  答: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农业部、财政部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对全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需求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合理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地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许多省区市将农机补贴实施列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内容。大部分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专门成立了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为农机购置补贴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以“五项制度”为核心的操作办法,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指导各地开展补贴工作。各地也制定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规范、监督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档案管理办法、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是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补贴资金向粮食等农产品大省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以机具选型和补贴对象确定为重点,加强规范操作,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部、省两级补贴机具选型和补贴目录制定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公示到乡村,接受农民监督。在部分省区试点的基础上,开发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申报、审核,提高了效率,加快了结算,方便了监管,使操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四是强化措施,搞好服务。为更好地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我们提前预拨了补贴资金,确保补贴机具在重要农时农业生产中发挥有效作用。开通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公布了购机补贴热线电话,方便农民、企业查询补贴政策和反映补贴情况。陕西等省还探索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超市;江苏组织“一站式”、“零距离”服务,深入到农户家中与农民签订购机合同;山西组织开展“农机大回访”行动,对补贴机具质量、服务进行跟踪调查。江苏、陕西建立了补贴资金预拨付制度,减轻企业垫支压力。

  五是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严禁”规定,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要求农机化系统做到“八个不得”,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派出33个联合督导组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的规范性、信息的公开性以及补贴机具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利用农机补贴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了电话重点抽查。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向全国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加强政策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补贴产品目录、实施方案、申请程序等,采取张贴公告到村、发放指南到户、发送手机短信到人等方式,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问:请您谈谈下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措施?

  答:今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再次明确,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增加补贴资金规模。这将进一步激发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调动农机企业生产积极性,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强农惠农、扩大内需、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具体将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第一,要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补贴机具品种结构,着力提升农机具应用水平。保持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做好农机装备发展需求调查分析,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和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容量情况,科学制定农机具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适当扩大补贴品种范围,支持农机产品更新换代,合理引导农民购机需求。通过农机补贴政策的调控引导,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大力提高薄弱环节机具的发展,鼓励大马力、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机具发展,鼓励购置配套农具。各地要按照区域特点,将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反对低水平重复购置,防止地方保护。在切实发挥农机购置环节补贴政策效力同时,积极探索在应用环节上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农机具的应用水平。

  第二,完善农机具竞争选型机制,增强补贴机具的适用性,着力提高农机选型过程的透明度。确定补贴机具种类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引导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参与产品竞选。完善选型评审标准,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选型评定全过程的监督,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加监审,防止暗箱操作。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纳入补贴目录,供农民自主选择。进一步明确部、省两级补贴选型工作的管理要求,严禁省以下层层重复选型,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优化补贴机具经销商选择制度,发挥市场对价格的调节作用,着力增强农机产品市场的有序竞争。优化基层经销商选择、公告制度,补贴产品的经销商由企业自主指定,经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扩大基层经销商数量,促进市场适度竞争。农机部门要及时发布农机企业承诺的补贴产品**高销售价,作为农户购机的参考价格。加快建立新型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适应农民对农机产品配置的多样性需求。加强农机产品经销市场监管,加大对经营者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机企业借补贴之机突破承诺的**高销售价等乱涨价行为。禁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垄断,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四,健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制度,简化购机程序和结算环节,着力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率。进一步健全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综合因素法确定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下放补贴实施方案审批权限,实行实施方案备案制,缩短补贴政策落实时间。简化购机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便民高效。进一步明确补贴资金结算时限,增加资金结算频次,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速度。进一步扩大购机补贴网络信息化管理范围,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率。

  第五,增强农机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认真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工装水平。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鼓励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或引进新技术,提高生产企业对先进适用农机具产品的供应能力,满足农业生产的应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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