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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06月08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2026年全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4号)执行。发挥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支持烘干机具装备报废更新,助力加快补上粮油产地烘干能力短板。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进一步优化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加快补贴兑付,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及时完成录入和兑付。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2026年中央下达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只能用于实施2026年的补贴政策,不得用于填补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缺口。

  三、强化政策实施保障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基层抓好落实。要合理把控工作节奏、均衡使用资金,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回收拆解网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体系建设,鼓励开展“分散回收、集中拆解”等便民服务,引导回收拆解企业合理确定报废农机残值。在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并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各地报废补贴机具总量可适当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实施监管和风险防范,结合审计等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机主与机具信息一致性核查,严厉打击有组织地利用农民身份信息、编造虚假材料骗套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本通知明确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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