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对岐山县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03月17日
关于对岐山县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处理的通报
各相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核查,岐山县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经销企业生产销售的2BXD-9、2BXD-10、2BXD-12、2BXD-14型号施肥圆盘播种机,存在销售的补贴产品配置与鉴定报告不一致等问题,属较重违规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取消岐山县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2BXD-9、2BXD-10、2BXD-12、2BXD-14型号施肥圆盘播种机产品在宁夏补贴资格。
二、暂停西吉海盛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固原鑫丰伟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宁夏黑亮农业机械有限公司3家经销企业经销补贴产品资格3个月。
三、责成岐山县鑫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经销商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在我区销售的施肥圆盘播种机整改,尚未结算的机具补贴申请不予兑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产销企业承担。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补贴申请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及补贴机具使用情况抽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异常情形及违规问题要严格依法调查处理,并及时逐级报告。各农机产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及承诺践诺,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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