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三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安徽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5日
根据《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农机管〔2021〕2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皖农办机〔2020〕4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进行了制修订。现将通过专家审定的《荸荠收获机》等1项专项鉴定大纲和采用的《水田翻地碎混机》等2项专项鉴定大纲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联系人:杨伟男;电话:0551-65127184;邮箱:ahzzhk@163.com。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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