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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2024-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征集意见建议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05月31日

陕农机综函〔2024〕42号

  各设区市农机中心(站),韩城市农机管理中心,杨陵区农机技术推广与安全监理站,有关农机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为加快推进我省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相关工作,现开展我省2024-2026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意见建议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建议选取、剔出机具品目

  聚焦保障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收减损、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等所需机具品目,选取拟列入补贴范围的机具品目;剔出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不符合当地实际应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品目。

  (二)建议新增机具

  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农民群众生产需求和农机化发展规划,梳理此次机具种类品目范围之外的机具,包括暂不能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和不适宜鉴定的成套设施装备,研究提出需要新增的机具,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情况。

  (三)建议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品目

  可选取不超过10个机具品目建议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

  二、有关要求

  (一)广泛征求意见,科学提出建议。各市(区)要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县(区)农机部门、农机合作社、农机手、农机产销企业,以及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相关产业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品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程序开展科学规范论证,切实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二)严格审核汇总,按时保质报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机合作社、农机手、农机产销企业等的建议意见向所在市县农机部门报送。各市(区)要及时收集汇总、严格审核,认真填报征集表(见附件),并于6月11日将电子版(word版、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攀029-82655593

  邮箱:njbtb2020@163.com

  附件:2024-2026年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品目意见征集表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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