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的通告
湖北农业农村厅
2024年05月29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工作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核和公示,确定了《湖北省202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见附件)。
需报送演示评价的暂缓归档产品,由相关农机生产企业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送实地演示评价报告,审核通过后,导入湖北省补贴办理服务系统。逾期未报送演示评价报告的,视同放弃相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由此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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