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对保定冀旋农机装备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宁夏农机化管理处
2023年06月02日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我厅按照有关要求,对县(区)反映的保定冀旋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部分1JP-3.0型激光平地机轮胎数量与补贴系统中产品技术规格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和约谈告知,经集体研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理结果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关于近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集体研究决定:暂停保定冀旋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1JP-3.0型激光平地机补贴资格6个月。对补贴资格被暂停前,已购置未申请补贴的机具不允许申请,已申请录入补贴系统经核查没有问题的,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因违规引起的经营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产销企业全部承担。暂停期满后,企业可书面申请恢复产品补贴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原则上不再恢复。
二、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积极与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沟通,认真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相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保证不出现违规问题。
(三)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及其授权经销商自行承担。
(四)涉及取消补贴资格和处于暂停期间的企业和产品,不得参与我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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