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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开展大豆玉米高性能播种机鉴定工作的通知

湖北农机鉴定站 2023年04月20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加快开展大豆玉米高性能播种机鉴定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3〕51号),为加快推进大豆玉米高性能播种机试验鉴定工作,支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提高主要粮油作物播种质量,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提升,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经获得我站鉴定证书的播种机产品,企业可自愿向我站申请核测确认,并按照播种机修改单规定补充提供相应材料。

  二、核测确认项目见:《播种机》(DG/T 007—2019)第1号修改单、《旋耕播种机》(DG/T 027—2019)第1号修改单、《免耕播种机》(DG/T 028—2019)第2号修改单、《铺膜(带)播种机》(DG/T 100—2023)第1号修改单。

  二、已受理尚未完成鉴定的播种产品,申报企业及时与鉴定站联系、按照播种机修改单规定补充提供有关材料。

  三、新申请鉴定的播种机产品,严格按照现行推广鉴定大纲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申报。

  四、企业申请播种机核测确认的,需补充提供资料如下:

  (1)《湖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信息变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推广鉴定报告(复印件)。

  (4)播种机修改单中的核测项目技术参数及《变更技术规格前后对照表。

  (5)播种作业监测终端试验鉴定证书或认证证书或具有资质的机构依据《农机播种作业监测终端》(DG/T 252-2021)中适用性评价规定的作业性能试验报告(如有)。

  联系电话:027-59750377、027-59750380,邮编:430068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农机鉴定站业务综合室。

  附件:湖北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信息变更申请表。

  湖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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