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对2021-2023年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投档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约谈的函
河北农机管理局
2022年12月21日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机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和《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我省组织专家对2022年度企业自主投档产品(第五批)开展投档审核工作,发现部分农机企业存在产品信息不符合投档要求等违规行为。
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涉嫌违规企业进行约谈(企业名单见附件)。请涉及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自查整改书面报告报至我局,并进行书面约谈。我局将根据书面整改报告和约谈情况,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及约谈者,视为拒不配合调查,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联系人:王旭华,联系电话:0311-86256597,邮箱:hebnjj@126.com,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6号。
附件: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第五批)投档评审不通过产品拟处理意见_3.xls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
点击继续阅读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