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浙江省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调整表》的公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06月09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省按程序研究调整了轮式拖拉机补贴额,形成了《浙江省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调整表》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6月8日至6月1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提交书面反馈意见,个人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厅农机化与数字化处谭诗逸,电话:0571-86757578;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附件:浙江省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调整表(公示稿)附件:浙江省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调整表(公示稿).pdf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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