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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2021年农机质量调查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06月01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统一部署,2021年我厅组织力量对省内部分在用全喂入履带自走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以下简称“水稻收割机”)进行了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调查依据

  本次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21〕6号)、《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农机鉴推〔2021〕51号)及《2021年江西省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和收获损失率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

  (二)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2019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涉及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泰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潍柴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沃得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10个型号共120批次产品。

  (三)调查区域

  按我省重点打造优质稻“四大产业园”进行区域分工,其中鄱阳湖优质大米产业园挑选鄱阳县(35台)和贵溪市(10台);抚吉优质大米产业园挑选吉水县(35台),富硒功能大米产业园挑选丰城市(21台),丘陵山区粮食主产区挑选乐安县(19台)。在调查过程中因部分机型机具跨区作业或淘汰、变卖等因素,重新在原区域周边县区余干县(3台)、永修县(8台)补录了部分机具为调查对象。本次抽样样机分布于我省6个设区市,调查县覆盖的水稻种植面积占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19.4%。调查产品数占2019年该型号本省补贴数的占比如表1所示。抽样产品符合调查条件和本地实际,具有代表性。

  表1抽样产品型号占2019年该型号本省补贴机具的占比

  序号

  型号

  占比(%)

  序号

  型号

  占比(%)

  1

  4LZ-6.0EAQ

  1.7

  2

  4LZ-5.0MAQ

  1.3

  3

  4LZ-5.0E

  2.3

  4

  4LZ-3(PRO758Q)

  8.3

  5

  4LZ-5G

  2.6

  6

  4LZT-6.0ZC1

  8.4

  7

  4LZT-5.0ZC

  14.3

  8

  4LZT-4.0ZA

  4.7

  9

  4LZ-5.0Z

  3.4

  10

  4LZ-5A

  20.8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取用户满意度评价的方法进行,由用户对其使用的水稻联合收割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状况(以下简称“三性一状况”)四项内容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1个用户仅被调查1台样机。调查人员深入各乡镇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一户一户走访,一台一台录入系统,耐心细致地向购机者和机手询问调查表中需要录入的信息、机器使用状况以及作业中存在的问题等,按照要求记录影像资料,听取并记录购机者和机手对机具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中认真填写质量跟踪调查表,逐项完成调查表填写。通过现场询问、查看、取证后确认,得出不同用户对该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调查指标的单项满意度分值。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和用户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在此基础上,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价方法计算得出相应型号产品“三性一状况”单项满意度和综合满意度评价分值。

  二、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我省调查的10个机型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77.61分,属于“满意”档次;“三性一状况”中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等四项单项满意度评价得分分别为75.17分、84.56分、75.23分和75.08分,均属于“满意”档次,表明用户对调查机型产品的质量总体认可。但本次调查也反映出调查机型产品及用户使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安全性方面问题。调查现场发现,工作梯不全现象占比6.7%;外露运动件防护罩拆卸严重,120台调查样机中有48台存在被拆现象,拆卸率高达40%,有的调查样机安全防护基本被拆光;灭火器弃用现象较多,超过二分之一的调查样机未安放灭火器;后视镜等信号装置掉落现象占比14.2%,17台调查样机存在后视镜不全或全部丢失后仍继续作业情形;用户私自加(改)装现象占比16.7%,最多的1台有3处加(改)装,包括追加排尘风扇、加风扇(驾驶室)、加工具箱等,还存在将无驾驶室改造为封闭式并加装空调。此外,部分调查样机还存在安全警示标志未贴、脱落等现象。

  (二)可靠性方面问题。调查发现,共有20台调查样机累计发生20次故障(不包括轻微故障),其中严重故障7次,其余为一般故障。主要表现为发动机过热,水温、油温高,拉缸,冒黑烟、曲轴断损等发动机系统故障;橡胶履带断裂,支重轮渗漏、变速主传动箱异常磨损等底盘行走系统故障。此外,还存在启动马达故障、籽粒输送螺旋(粮箱内)断损、拨禾轮辐盘开裂等问题。

  (三)适应性方面问题。调查发现,各调查样机对作物品种及作物成熟度适用性较好,作业性能基本能够满足用户要求,结合与用户交流情况,用户总体满意;但也有部分用户反映底盘过低、动力偏小、驾驶室早晚有太阳光斜光照入、割台过重、外壳钢板太薄等问题。

  (四)售后服务方面问题。调查发现,主要存在偏远地区的配件供应不及时,配件供应短缺、售后服务人员技术能力不足,专职维修人员少,部分维修人员技术水平有限,无法及时解决问题,导致在评价结果中出现了“不满意”及“很不满意”的情况,需要引起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视。

  三、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安全性方面。一是安全防护装置拆卸安装较为复杂,维修保养机具不便;二是安全警示标志可能存在材质或背胶质量较差、固定方式不可靠或粘贴在易磨损部位造成标志脱落;三是用户自身安全意识缺乏。

  (二)可靠性方面。一是在可靠性设计上考量不足,特别是缺乏针对恶劣条件、复杂作业环境的验证;二是对机具维修保养不及时、不到位,或操作不当,造成机况差,易出故障。

  (三)适应性方面。一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本身在性能上尚不能完全满足用户在不同条件下的使用需求;二是一些机手实操知识缺乏、技能低。

  (四)售后服务方面。部分农机企业售后服务能力跟不上销售市场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售后服务力量不够,售后维修能力不足,售后服务及时性不够。

  针对本次质量调查发现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将统一向涉及企业一对一发送整改通知,省厅将跟踪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整改落实。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要聚焦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用户需求,加强生产工艺工装管控,提高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认识,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对安全标志、防护等方面的要求,牢固粘贴醒目的警示标志,保证用户使用安全;完善售后三包服务体系,提升售后服务能力;保障零配件供应,满足用户的需求;加强产品售后安装调试和机手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机手全面掌握机具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及作业标准等要求,增强节粮减损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实现增粮增收;强化水稻收割机跨区作业质量监管;强化安全检验检查,农忙时节特别是机收作业季节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田间安全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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