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将《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资金年份切换至2022年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01月06日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和“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的要求,《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简称办理服务系统)资金年份已于2021年12月31日16时切换至202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生产企业继续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办理服务系统。
二、办理服务系统资金年份切换后,补贴额一览表不变、补贴产品和企业供货产品继续有效。
三、在2021年已经录入的申请,继续在2021年资金年份中完成后续流程操作。查询统计中,可在检索条件区域中根据资金年份检索条件,选择“2021”进行检索。
四、资金年份切换后,所录入的申请为2022年资金申请。
联系人:王旭华,联系电话:0311-86256592。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点击继续阅读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