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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2021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2年01月04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下称《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下称《工作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农机鉴〔2019〕54号,下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总站组织开展了2021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工作(下称“证后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工作由17家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共同承担,对127家企业的200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开展了监督检查,其中159张证书检查结果为符合要求,占79.5%。

  (一)监督对象

  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结合方式开展。日常监督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中随机抽取2019年获得部级推广鉴定的证书;专项监督产品根据投诉举报、质量调查结果、有效期内证书和产品信息变更等情况确定。

  (二)监督人员

  各承担单位采取随机方式抽取监督人员,组成证后监督小组。每个小组由2-3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

  (三)监督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名称、地址一致性。检查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2021年共监督检查200张证书,涉及127家企业的269个产品。其中:150张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占比75%,涉及97家企业211个产品;9张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整改确认后合格”,占比4.5%,涉及7家企业13个产品;41张证书证后监督结论为“不合格”,占比20.5%,涉及28家企业45个产品。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自觉遵守推广鉴定证书及标志管理、证书和产品信息变更等有关规定,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无样机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机,涉及24家企业35张证书37个产品。

  (二)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变化超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要求,均为轮式拖拉机,涉及4家企业6张证书8个产品。

  (三)未制作或粘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或制作的标志格式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涉及6家企业8张证书12个产品。

  四、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按照《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要求,证后监督结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件1);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依据《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规定,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见附件2)。

  附件:1.维持有效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2.撤销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目录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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