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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完善《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企业信息等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各农机生产企业:

  为督促企业按照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承诺书相关内容,规范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切实做到承诺践诺,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1〕9号)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市对各企业在2020年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年)(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信息录入规范性进行了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信息不完善等问题(详见附件)。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2020年未参与本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未在系统中完善信息的企业,今后如要参与本市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承诺书内容及时完善企业信息。

  二、2021年办理服务系统存在主要从业人员信息不完善等问题的企业,应对照附件问题清单于2021年12月22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对照本市办理服务系统、投档平台承诺书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办理服务系统内补贴产品信息内置、销售单价确认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办理服务系统企业录入信息问题清单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1-23117107

  传真:021-63260655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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