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整体规划,构建促进农机深松整地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补助资金引领作用,持续调动农民深松整地积极性,实现生产力持续提高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现将《2021年黑龙江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附件:1.2021年黑龙江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
2.2021年深松整地补助计划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4日
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1年黑龙江省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
深松整地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持续调动农民深松整地积极性,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有关要求,现制定《2021年黑龙江省深松整地补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补助资金的引领作用,努力推动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合理规划,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三.三”轮耕制度的要求,合理规划(不含农垦),将省下达的年度深松整地补助计划进行分解落实。2021年已享受深松整地补助的地块,在随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不再纳入深松整地补助计划,以此类推。
(二)智能监测,先干后补。各地要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方式,有序组织深松整地作业。在本地当年深松补助区域内深松深度达到30厘米以上,并经农机调度指挥平台监测作业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确保深松作业质量合格、面积准确。
(三)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各地要将深松整地计划补助面积、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将补助对象名单、作业面积、补助金额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补助计划下达
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补助资金总额,确定全省计划补助面积。结合各地深松整地补助面积申请,综合考虑各地可适宜深松整地面积,将计划补助面积、绩效任务等下达各地。
四、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全省安装深松整地监测仪,在本地当年深松补助区域内实施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户、现代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经农机调度指挥平台监测作业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每亩补助20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增加投入,扩大深松整地面积。
五、组织作业
(一)各地要将省下达的当年深松整地计划补助面积,合理确定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区域,因地制宜选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县项目区和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尽量集中连片,鼓励实行整乡整村推进。
(二)各地确定的当年计划补助深松整地作业区域、地块信息和具备深松整地检测功能的机车(具)信息要向社会公开,乡村、农户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深松作业者。深松作业者按照省发布的《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农机种植标准化重点技术模式》深松技术要求进行作业。
(三)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组织承担作业任务的作业者与当年计划补助区域内的乡村、农户搞好对接,签订深松整地作业合同。要避免与没有作业能力(自己没有机具)的个人、组织或公司签订作业合同。县(市、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将已签订的作业合同存档备案,并及时将已签订作业合同的机车(具)信息报告到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
六、补助程序
(一)县(市、区)组织核查。深松整地开始作业后,农业(农机)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天登陆农机指挥平台查看已签订作业合同的机车作业记录和质量分析,做好每天的核查、反馈记录。发现机具作业图像不清晰等检测设备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机手,不准擅自挪动、拆装检测仪部件,并联系售后尽快协调解决。作业结束后,各地根据作业合同,对照在农机调度指挥平台上监测到的深松整地作业合格面积,指导作业者,在乡、村配合下填写《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附件1),初步确定拟补助面积和对象,在县、乡、村同步公示7日。对有异议的,需进一步组织人工核查,经与农机调度指挥平台沟通确认后,将补助对象和面积,上报市(地)。
(二)市(地)组织核定面积。市(地)农业(农机)部门要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备案,并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深松整地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市(地)为单位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处,电子邮箱nj82659224@126.com。
(三)兑现补助资金。由于气候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没有完成深松补助计划的,按实际完成作业量发放补助;作业条件适宜,有能力超额完成补助计划的,应事先与省级沟通,在不超出全省补助计划情况下,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予以调剂。经履行省政府大额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程序后,拨付补助资金。各地财政部门依据经公示无异议的深松整地完成面积,按照农业(农机)部门提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2),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在本地当年深松补助区域内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者。
七、监督管理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农业(农机)、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本地深松整地宣传发动、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二)加强指导,提高质量。各地农业(农机)部门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规范、操作技能、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素质。要在深松作业开始前,协调相关企业对深松监测仪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检测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实现精准监测。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补助程序,要坚持阳光操作,全面公开补助程序、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强化实施过程监管。要强化规矩意识,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同一地块深松补贴资金与秸杆翻埋等补助资金不得重复补贴。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农机深松整地补助工作完成后,农业(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补助档案,规范管理深松整地补助工作。
(四)加强引导,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深松整地补助政策,使深松整地补助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举办农机深松整地现场会、深松整地机械演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深松整地在改善土壤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保持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开展深松整地积极性。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深松整地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绩效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下达的深松整地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满意度情况等纳入区域农业生产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上报深松整地总结时一并上报绩效自评材料。
附件:1.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
3.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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