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发布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主推技术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04月21日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农牧局,相关科研、推广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的通知》(农机发〔2020〕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推进行动方案(2020-2025年)》(内农牧机发〔2020〕133号)要求,自治区农牧厅组织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编写了6项技术规程和6项主推技术,经广泛征求自治区及盟市专家组、推广单位和实施主体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现予以发布。各盟市农牧局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生产实际和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要求,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主推技术的应用指导工作,助力全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技术规程.docx
2.内蒙古自治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主推技术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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