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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征集2021年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建议的函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21年03月18日

农机鉴推(标)函〔2021〕21号

  各农机推广鉴定实施机构及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规定,持续增加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有效供给,进一步完善农机推广鉴定大纲体系,推动农机推广鉴定工作依法科学规范开展,现公开征集2021年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优化大纲供给结构。紧紧围绕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聚焦稳产保供,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优化大纲供给结构,为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

  (二)提升大纲制修订质量。加强大纲制修订申报项目的前期预研,保障大纲申报项目成熟度。大纲制定项目申报时,应提供产品行业情况、应用现状及发展预期等简要介绍,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情况进行说明;大纲修订项目申报时,应提供修订原因、修订方案及主要内容等。优先支持已形成草案的大纲制修订项目立项。

  (三)畅通大纲申报渠道。各申报单位要加强需求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农机鉴定机构、推广机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确保大纲各相关方充分参与大纲项目申报。鼓励大纲各相关方联合申报。

  二、重点领域

  (一)突出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加强粮食播种、收获、烘干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减损提质等相关机具大纲制修订,包括水稻机械化移栽、玉米籽粒机收、节水灌溉、大豆免耕播种等。

  (二)重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等重大政策实施,优先支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等所需机具大纲制修订。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加强棉油糖等大宗经济作物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相关机具大纲制修订。

  (四)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加强绿色高效、智能高端、复式作业、信息化相关机具大纲制修订。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填写2021年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并于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总站科技标准处,邮箱:tc201sc2@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郝文录,010-59199027;宋仁龙,010-59199131。

  附件:2021年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2021年3月17日

  附件:2021年农机推广鉴定大纲制修订项目建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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