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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公示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20年第2次投档(退回补充修改产品)审核情况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1年02月23日

  各有关企业:

  2021年1月8日-1月15日,部分生产企业申请退回补充修改2020年第2次投档审核不通过的产品。我处组织人员对相关产品进行了重新审核,现将相关产品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2月23日-3月1日

  二、查询反馈方式

  本次共审核投档产品72款,审核通过产品62款,审核不通过产品10款,具体见附件。各企业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查询产品审核具体情况,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通过传真或邮寄函件等方式纸质反馈我处,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因我省对锂电池机具投档有比较特殊要求,为加快相关机具投档,方便农机生产企业,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可向我处补充提交纸质版的锂电池、充电器相关材料,我处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联系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3号

  电话:0591-87566707

  传真:0591-87602170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要对产品的审核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产品审核有误的,在公示期间应主动报告我处。未主动报告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农机化主管部门(含外省)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补贴产品,尚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产品若在此次公布的产品信息中,生产企业要及时主动报告,对瞒报违规问题、弄虚作假、上传不实信息等失信违规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暂停或取消该企业有关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所引起经济纠纷和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020年第2次投档(退回补充修改产品)审核情况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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