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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调整部分补贴机具品目补贴额的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各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机)服务中心,首农集团,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购机者:

  根据全国农机市场机具价格动态变化,结合我市农机补贴实施情况,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统一要求,我市拟在2021- 2023年度对部分机具品目的补贴额进行调整。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的拖拉机、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和饲料作物收获机械(只包括青饲料收获机)四类机具,仍按照现有补贴额进行补贴兑付;于2021年1月1日(含)后购买的上述机具,将按照新的补贴额进行补贴兑付,新补贴额一览表另发,购买日期以发票或支付凭证日期为准。

  2021年1月1日(含)后购买的上述机具,暂停受理补贴申请,待新的补贴额一览表正式印发后,按要求申请并兑付补贴资金。请各区(单位)购机补贴管理人员做好落实工作并防范可能出现的违规风险,请各购机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补贴机具的购买及补贴资金的申报。未涉及的补贴机具品目仍按照现有补贴政策实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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