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支持豆麦轮作休耕种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070号建议的答复
杨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黑龙江优质强筋小麦种植补贴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豆麦轮作给予补贴
为加强农业资源保护,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绿色种植制度,自2016年起,中央财政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支持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其中在第四至六积温带可推广麦豆轮作,按每亩150元标准进行定额补助,探索实施种地养地结合的轮作倒茬绿色种植模式。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60.2亿元用于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其中安排黑龙江省轮作休耕试点资金21.25亿元,黑龙江省可统筹用于开展麦豆轮作在内的粮豆轮作。
二、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向豆麦产区倾斜
2020年,中央安排资金867亿元,支持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按照《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提出的“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要求,以及《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有关规定,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同时,为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指导地方通过政府专项债等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部分地区通过有效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在中央补助资金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建设资金规模,提高了建设标准。黑龙江省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统筹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豆麦产区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的支持。
三、在黑龙江省实行优质强筋小麦种植补贴政策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2016、2017年国家先后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启动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中央财政根据各地种植面积将补贴资金测算到省,由各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同时允许地方调剂不超过10%的补贴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可因地制宜用于优良品种和技术推广等方面。黑龙江省可统筹研究对优质强筋小麦种植给予支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010-59192514
农业农村部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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