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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关于2020年第五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公示

甘肃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总站 2020年11月0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永昌县东山青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的56种产品(见附件)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拟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20年11月6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GSNJJDZY@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甘肃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总站业务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刘述岩联系电话:0931-8320060,电子邮箱:GSNJJDZY@126.com,传真:0931-8320060通讯方式: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820号甘肃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总站,邮编:730046收件人:业务科

  附件: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拟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0年第五批).xlsx

  甘肃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总站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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