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在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平台启用2018-2020年农机补贴(2020年调整)的通知
川农机鉴站〔2020〕5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的通知”(川农函〔2020〕793号),投档平台相应启用《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须在《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以下简称“一览表”)范围内(详见附件1)。
已进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2020)”中,但因一览表档次名称或配置参数要求发生变化所涉及的产品(参见附件2)需重新投档。
二、投档产品资质条件
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推广鉴定信息已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下简称“鉴定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证书信息已在“鉴定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已在“鉴定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三、投档要求及方法
1.投档企业按照“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对所填报档次、品目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被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截至申报时未恢复)的产品不得申报。
3.本年度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4.装配低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机的产品不得申报。
5.不得以专项鉴定证书产品进行投档。
6.投档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以下简称“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进行网上投档。
7.投档企业须从“投档平台”中下载生产企业承诺书,经签字、盖章后上传。
8.需要补充参数证明文件的,应提供原鉴定机构相应证明,在“投档平台”中上传原件扫描件。企业自我承诺方式提供的产品信息不予采信。
9.企业应准确选择产品所属档次,不得提高或降低所属档次投档。产品涉及多种作物、多种功能或鉴定结果参数为范围值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投入相应档次。
四、投档时间
投档系统常年开放受理,我站将视投档情况,在本年度内分批次提取信息组织评审。
五、联系方式
投档咨询电话:028-87610683
投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QQ群:221922723或823966658,申请加群时请注明“企业名称+姓名”。
附件1: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
附件2:已进入四川补贴系统需重新投档的产品清单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0年10月15日
用户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