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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开展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08月06日

晋农机推二发〔2020〕4号

  各市农机中心(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推广总站《关于开展有关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的通知》(农机鉴推〔2020〕59号)工作要求,省中心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2019年全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农机中心在中药材生产机械化主要环节组织开展相关技术与装备现状和需求调查。

  田间栽培类如黄芩、远志、黄芪等,调查育苗、种植(播种、移栽)、收获、田间转运4个环节。

  林间种植类如党参、柴胡、连翘等,调查施肥(开沟、水肥一体化)、中耕(培土、除草)、修剪、植保、收获(含采摘平台)、园内转运6个环节。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1.需求方:对范围内中药材规模种植农户(合作社)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掌握各药材主产区现有种植规模、机械化生产规模、机具类型与数量、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及急需的机具类型、数量、基本性能要求、需求程度。

  2.供给方:对范围内中药材机械化机具生产企业、科研单位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掌握各生产企业主要类型机具市场保有量、年生产能力、依据标准和鉴定情况,以及新研发的机具类型等。

  三、调查方法

  各市农机中心(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工作队伍,加强与合作社、生产企业等单位联系,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函询等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

  1.设计细化调查表。根据中药材产业布局情况,合理确定需调查统计的规模种植农户(合作社),在表样模板的基础上,对作物品种、机具品目、机具存在的问题、急需机具基本性能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

  2.组织指导各县级农机中心开展调查工作。每县都要确定专门调查人员,负责县级范围内调查工作。

  3.收集、统计、分析调查数据,形成调查表、调查报告等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市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作为构建产学研推用一体推广机制、提升农机推广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单位负责人亲自抓,抽调精干力量,摸清底数和需求,助推本地中药材产业机械化发展。

  (二)进度安排

  8月上旬,各市下发通知,布置落实工作。

  8月中旬~9月下旬,各市、县开展情况调查,于9月30日前,将《县级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表》、《市级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表》、《农机企业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机具产品情况表》、《市级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情况调查报告》电子版上报省中心指定邮箱。省中心对各市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省级需求表和报告上报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推广总站。

  省中心联系人:闫运凯(推广二部)

  联系电话:18634712046

  电子信箱:sxnjjstg@163.com

  附件1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表(模板).docx

  附件2市级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报告(提纲).docx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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