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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

湖北农业信息网 2020年08月03日

  近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拟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作,着力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生态转型,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绿色生态田园系统,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绿色供给、休闲体验、生态服务等多功能目标,助力农业农村经济疫后重振与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每个市(州)在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县中选取1-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开展绿色农田建设试点。平原地区每个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3000亩,丘陵山区核心示范面积1000亩,辐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亩。2020年,全省力争建设30处绿色农田创新建设示范区,核心示范面积达到6万亩以上。

  《指导意见》指出,要探索运用中医整体观与系统观,以边界清晰的农业区域为单元,统筹推进工程建设、技术措施和长效机制三结合,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基础上,主要示范三项建设工程、四项配套技术、三项支撑措施,打造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343”工程。

  湖北省绿色农田建设示范“343”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三项建设工程,分别是农田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田生物多样性恢复工程、农田质量监控监测工程;四项配套技术,分别是耕地质量提升、绿色产业技术模式、水生态系统构建与水质净化技术、农田生物多样性技术;三项支撑措施,分别是引入技术支撑、引入主体建管、引入信息化管理。

  根据《指导意见》,绿色农田建设要实现农田水体N、P营养元素循环利用,农田退水N、P流失率不超过10%,稳步提升灌溉水利用率;稻田综合种养、旱地生态种植等绿色产业模式大面积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农作物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100%,农田生态廊道覆盖率100%,林网覆盖率达到4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水田达到每公斤25克以上、旱地达到每公斤20克以上,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5等以上。农田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农田环境明显改善,一二三产业有效融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将绿色农田示范点打造成城里人的“寻梦园”,农民群众的“聚宝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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