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六部门联合出台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预案
近日,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各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转发<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当前春耕生产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有关部署要求,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大限度发挥农业机械作用,确保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安全进行。
一是设立应急处理机构。《应急预案》规定,省、市、县(市、区)均应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负责辖区内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工作。各级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指示,提出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掌握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动态,及时部署调整应急工作措施;完成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是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应急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在出现中雨以上集中降雨或连续阴雨天气,致使较大范围内农机进地作业困难时。或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造成小麦或玉米大面积倒伏时;出现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急需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时;出现油料供应紧张,严重影响农机作业时;出现农机跨区作业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时;出现上路拦机截机、砸抢机车和敲诈机手等违法事件,或因此引发交通堵塞、其他治安案件时;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影响农机跨区作业时;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农机跨区作业的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全省大范围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服从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和农业农村部部署安排,实行分区分类防控的应急处置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和疫情防控工作。对高风险区,严格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农机跨区作业秩序;对中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农机跨区作业秩序;对低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全面恢复农机跨区作业秩序。
三是提高监控预防能力。《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作业进度情况和疫情防控等级,协同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信息引导、机械调度和突击抢收抢种工作。结合“平安农机”建设,开展农机安全及事故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强化联动服务,会同公安部门,搞好农机跨区作业交通疏导和管理,严厉打击拦机截机、砸抢机车和敲诈机手等不法行为。联系商务部门及石油、石化企业,密切关注和把握跨区作业农机用油需求,通过增加资源调度、增加乡镇加油站网点数量、开通农机专供加油站、允许带桶加油等措施,保障农机作业用油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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