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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03月27日

鲁农建字〔2020〕9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25日

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齐鲁样板为总抓手,围绕全省粮食产量稳定在1000亿斤硬任务,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硬支撑,统筹推进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制,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探索开展试点示范,确保实现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规划任务目标,为稳定提高粮食产能夯实基础。

  一、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管理体制

  (一)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重要政策指导。及时出台《实施意见》解读文件,充分利用媒体、会议、培训等平台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宣传。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举措,推动市级出台贯彻落实的配套政策,强化市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农田建设管理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运行管护、改革创新等工作。建立《实施意见》落实的工作交流和任务督导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落实《实施意见》工作合力。

  (二)健全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出台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力争2020年上半年出台《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办法》《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不断完善项目全周期管理链条,提高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着力构建“五统一”建设管理机制。

  (三)积极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在充分考虑我省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投资标准、设计标准,形成全省农田建设定额标准,构建专家意见与基层实际相结合的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化的投资补助政策夯实基础。

  (四)加快编制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加快编制《全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善规划编制和任务落实工作机制,指导市、县编制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形成省、市、县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引导性,明确分区域目标任务和项目布局。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体系。

  二、着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一)全面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加快2019年度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3月底前基本建完2019年480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6月底前完成项目市级验收、上图入库等工作。各市县要规范开展2019年高标准农田竣工项目验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确保建成项目充分发挥效益。省里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同时,各市要加快推进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未完成项目的“收尾”工作。

  (二)扎实推进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市县做好2020年项目任务分解和资金落实。4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市级评审,5月中旬前完成计划批复及上报备案。切实加强项目立项的审核管理,防止“以旧顶新”问题发生。各市要制定2020年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建设任务年内全部开工,年底前完成80%以上。不断完善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进度迟缓的进行约谈提醒、现场督导。2020年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各级财政亩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其中省市县500元财政补助资金由县级从各级切块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积极协调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三)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彻查彻治各类生产安全隐患,重点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稳定无事故。

  (四)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清查。深入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各市、县要扎实开展数据分析、实地核查、数据修正、综合评估等工作,实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准确上图入库。综合评估项目建设成果,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为统筹规划、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基础。

  (五)开展项目监督评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评价激励工作,强化评价激励结果运用,实现奖优罚劣。认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省级督查,选取部分市、县开展现场督查,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开展对各市年度农田建设工作综合考评,激发各市搞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干劲和热情。加快推进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检测监管平台。建立和完善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

  三、全面提升耕地质量

  (一)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切实履行好耕地保护职能,把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全过程,努力实现耕地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在项目前期阶段,将耕地质量等级情况作为评价农田现状的重要因素;在组织实施阶段,将土壤改良修复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重要建设内容;在评价激励阶段,将耕地质量提升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的重要评价指标。

  (二)启动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创建工作。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创建引领,推进农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优选项目县,针对不同区域类型特点,科学编制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方案,在搞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前提下,强化提升耕地质量,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完善土壤检测手段等措施,丰富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积极开展农田建设试点示范

  (一)创新高标准农田投融资模式。完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规范“先建后补”项目管理程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项目建管护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同时,积极探索利用金融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路子。

  (二)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总体部署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2017、2018年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资金、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市要进一步完善2019年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细化创建工作方案,坚持一体设计、多规合一,有序推动,确保一张蓝图画到底。加强对田园综合体工作的跟踪督导,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确保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三)探索开展科技示范试点。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支持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打造一批良种良法及水肥一体化试点示范。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区域内现代农业发展工作。

  五、夯实各项基础工作

  (一)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和业务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初心使命转化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规矩和纪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建设标准、监督评价、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农业可持续发展、建后管护机制等重大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问题找准,把政策研究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不断提高农田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按照“一懂两爱”要求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多层次、多类型业务和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上半年,召开全省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交流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做法。第四季度筹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积极创造干事创业的环境,推动全省农田建设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四)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各地农田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亮点,广泛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重点用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加强宣传引导。将各市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市农田建设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加大信息宣传考核力度,调动各级加强信息宣传的积极性,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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