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农办机〔2020〕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有关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2020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工作要求,以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0年农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20%以上。
一、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聚焦聚力专项整治重点。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和国务院督导组、省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按照《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紧盯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聚焦农机安全生产4个方面、26项存在问题,积极开展排查整治,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聚力破解农机安全生产难题,补齐农机安全监管短板。通过专项整治,探索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谋划“十四五”农机安全生产举措,努力促进江苏农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
二、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科学划分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职责,避免部门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缺位、执法盲区。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督导工作常态化,建立通报约谈等制度。
3.重点推动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推广镇村农机安全监管“柳堡模式”“张洪村经验”等典型做法,编牢织紧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打通农机安全监管“**后一公里”。推动县、镇级政府出台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文件,明确镇级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将农机安全日常检查、警示提醒、宣传教育和检验动员等工作落实落地。
4.全面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贯彻省安委会印发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结合农机安全实际,细化第一责任人、全员岗位、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等责任。督促农机服务组织依法依规使用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符合规定。
三、全力排查整治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5.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台账。组织对农机服务组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单位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准确详细的基础台账。
6.全面实施清单管理。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账,逐一全面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制发统一格式的书面隐患及整改通知书,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及时跟踪、动态管理、逐项销号,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7.主动推进联合监管。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农机服务组织储油设施、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的防火防爆、用油用气用电问题,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抓紧厘清职责边界和工作分工,实施多部门联合监管,开展联合检查治理,提升交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的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8.不断加强应急救援建设。修订《江苏省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完善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加强农机事故处置演练,做好事故统计和分析评估。
四、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9.持续狠抓源头管控。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大幅提高检验率,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安全检验制度改革研究。认真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农机〔2019〕14号),始终保持对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高压严管态势,积极引导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力争实现本省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
10.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安全防护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执法“宽松软”问题。召开全省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会议,推动执法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做到违法案件“应立尽立、应罚尽罚”,立案数、处罚数有较大突破。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成本,增强执法监督“震慑力”。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将农机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农机安全要求与购机补贴、作业补助、示范合作社创建、农机维修点项目建设等政策有效融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列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和基层农机人员培训的必学内容。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专家库,委托第三方社会化组织进行农机安全风险识别、协同隐患排查治理。
12.大力组织安全宣教培训。编印农机安全宣传手册,拍摄制作《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视频宣教片,用好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和专项整治主题宣教活动,充分发挥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开通的“农机质量与投诉”平台和“平安农机通”平台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五、着力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
13.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推动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19〕13号)和全省“平安农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强化建设质量,增强“平安农机”建设整体性,督促扛起“平安农机”建设硬任务,组织“平安农机”建设“回头看”,巩固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平安农机”示范建设品牌效应。
14.完善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惠农政策。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协调,完善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省级财政农机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召开全省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会议,举办农机政策性保险培训班,推动各地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数量和机具投保数量大幅增加,力争各县(市、涉农区)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
15.努力提升农机监理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提升建设项目,不断改善监理工作需要的制动性能检测仪、执法车辆、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条件。拓展农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做好执法检查数据与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等对接。
16.大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管法制普及、执法业务、检验检测、装备和信息化等专项培训,开展镇级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岗位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增强保安全、促生产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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