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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征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调整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03月07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用好用足补贴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更好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支持引导作用,深化巩固农机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现就我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档次和补贴额调整等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补贴范围

  请各地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围绕实现全面小康,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以及疫情防控、春耕生产等需求,特别是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方面的新增需求,在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9修订,15大类41个小类146个品目)内,研究提出拟新增机具品目的意见建议。

  二、优化机具档次

  1.根据各档次内相关产品、主体结构和主要功能,在现有鉴定大纲范围内,针对分档参数和区间的设置提出意见建议。

  2.拟增加的机具品目能够被现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或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涵盖。

  3.拟新增的机具品目名称原则上要与《农业机械分类标准》(NY/T1640-2015)一致;属新机具且与行业标准具体品目无对应关系的,应提出新增品目的建议名称以及所属大类、小类。

  三、调整补贴额

  根据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发现的实际问题,突出问题导向,进行利弊分析和风险防控分析,针对各档次补贴额测算比例等提出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地高度重视,坚持政策目标导向、绿色生态导向和可持续发展导向,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和区域农业生产需要,统筹考虑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多种因素,逐项评估研究,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并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要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做到全程留痕。

  2.请各市、各有关单位就拟新增机具品目等撰写分析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认真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分析表》(见附件2)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调整分析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0日前快递至我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王燕;电话:0551-62655780;邮箱:0551-2655780@163.com;邮寄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装备处。

  附件:1.XX市(站)农机购置补贴新增机具品目分析报告(参考模板)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调整分析表

  3.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调整分析表

  附件.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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